孙魏星是做什么的?
孙律师毕业于上海华东政法学院1983,厦门大学法律系国际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学历。后来在厦门大学法律系任教,在厦门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兼职。王永青1990投资的华阳企业有限公司在厦成立,市政府向公司法律室推荐优秀法律人才负责法律事务。
中文名:孙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职业:律师
毕业院校:上海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专业。
主要业绩: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四届、第六届理事。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
全国律师协会民事委员会副主任
代表作:民法概论
轮廓
后于1993创办厦门天地律师事务所(后更名为福建天恒联合律师事务所),现为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会议主席。孙律师具有丰富的金融、公司业务、房地产、建筑、投资、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等领域的法律服务经验,尤其擅长重大投资项目的商务谈判和论证。
邮政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四届、第六届理事。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
全国律师协会民事委员会副主任
第五届福建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福建省律师协会第六、七、八届副会长
福建省司法厅一、二级律师评审委员会委员。
福建省法学会常务理事
厦门市律师协会第三、四届副会长
厦门市法学会常务理事
厦门市第十一届人大代表,法制委员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厦门思明区商会副会长
厦门总商会常务理事
天恒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会议主席
工作
1987参与编写《民法概论》(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
《加强海峡两岸律师的交流与合作》发表于《福建律师》1999年第1期。
凝聚力:律师事务所发展的推进器——厦门天地律师事务所管理报告,参加98华东律师实务与理论研讨会;
《厦门律师访台记》发表于《律师与法制》1998年第7期;
《中国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制度评析》发表于《中国律师》1999年第5期。
《澳门一瞥》《澳门司法界一瞥》在厦门晚报连载。
他为滨海物业开发公司代理的词入选了《重大名案辩护代理词精选》。
《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初探》一文获第十六届华东律师研讨会优秀论文,发表于《中国律师》2000年第11期。
《小股东保护与中国公司法》获优秀论文,参加第十七届华东律师执业研讨会。
《民事诉讼中的自白及其法律效力》,载《中国律师》2002年第7期;
《合伙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再探索》获厦门市律师执业研讨会三等奖、省律师执业研讨会优秀论文奖;
《律师事务所品牌要素与品牌战略分析》获厦门律师执业研讨会优秀论文奖;
《税收优先权实务考试》获厦门律师执业研讨会、福建律师执业研讨会优秀论文奖;
《律师为什么要分家》发表于《中国律师》2004年第2期;
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的主要障碍及对策发表在《律师与法制》2005年第1期。
在中国民事诉讼行为保全制度建设上荣获各级律师协会奖项。
荣誉
多次被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律师协会授予“福建省优秀律师”称号;
被福建省人事厅、司法厅授予“福建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被厦门市司法局授予“优秀律师”称号;
多次被厦门仲裁委授予“优秀仲裁员”荣誉称号。
2005年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称号。
2006年7月被全国律协授予“中国律师特殊贡献奖”。
5438年6月+2006年2月被厦门市委统战部、厦门市委宣传部、厦门市民办、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厦门市工商联授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优秀建设者”称号。
2007年7月,被厦门市委市政府授予第五批“厦门市拔尖人才”。
2009年6月5438+10月被福建省律师协会授予“当代律师风采奖”。
2013接受中文频道采访
情况
自1985从事律师工作以来,致力于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担任200家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各类案件30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上亿元的经济损失。
已经或正在向以下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门市规划管理局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地产管理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机电集团
厦门特方集团
厦门夏商集团
厦门住宅建设集团
厦门土地开发公司
厦门法明集团
厦门大洲房地产集团
厦门第一中学
厦门市第六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