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魏星是做什么的?

孙魏星

孙律师毕业于上海华东政法学院1983,厦门大学法律系国际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学历。后来在厦门大学法律系任教,在厦门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兼职。王永青1990投资的华阳企业有限公司在厦成立,市政府向公司法律室推荐优秀法律人才负责法律事务。

中文名:孙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职业:律师

毕业院校:上海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专业。

主要业绩: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四届、第六届理事。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

全国律师协会民事委员会副主任

代表作:民法概论

轮廓

后于1993创办厦门天地律师事务所(后更名为福建天恒联合律师事务所),现为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会议主席。孙律师具有丰富的金融、公司业务、房地产、建筑、投资、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等领域的法律服务经验,尤其擅长重大投资项目的商务谈判和论证。

邮政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四届、第六届理事。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

全国律师协会民事委员会副主任

第五届福建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福建省律师协会第六、七、八届副会长

福建省司法厅一、二级律师评审委员会委员。

福建省法学会常务理事

厦门市律师协会第三、四届副会长

厦门市法学会常务理事

厦门市第十一届人大代表,法制委员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厦门思明区商会副会长

厦门总商会常务理事

天恒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会议主席

工作

1987参与编写《民法概论》(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

《加强海峡两岸律师的交流与合作》发表于《福建律师》1999年第1期。

凝聚力:律师事务所发展的推进器——厦门天地律师事务所管理报告,参加98华东律师实务与理论研讨会;

《厦门律师访台记》发表于《律师与法制》1998年第7期;

《中国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制度评析》发表于《中国律师》1999年第5期。

《澳门一瞥》《澳门司法界一瞥》在厦门晚报连载。

他为滨海物业开发公司代理的词入选了《重大名案辩护代理词精选》。

《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初探》一文获第十六届华东律师研讨会优秀论文,发表于《中国律师》2000年第11期。

《小股东保护与中国公司法》获优秀论文,参加第十七届华东律师执业研讨会。

《民事诉讼中的自白及其法律效力》,载《中国律师》2002年第7期;

《合伙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再探索》获厦门市律师执业研讨会三等奖、省律师执业研讨会优秀论文奖;

《律师事务所品牌要素与品牌战略分析》获厦门律师执业研讨会优秀论文奖;

《税收优先权实务考试》获厦门律师执业研讨会、福建律师执业研讨会优秀论文奖;

《律师为什么要分家》发表于《中国律师》2004年第2期;

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的主要障碍及对策发表在《律师与法制》2005年第1期。

在中国民事诉讼行为保全制度建设上荣获各级律师协会奖项。

荣誉

多次被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律师协会授予“福建省优秀律师”称号;

被福建省人事厅、司法厅授予“福建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被厦门市司法局授予“优秀律师”称号;

多次被厦门仲裁委授予“优秀仲裁员”荣誉称号。

2005年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称号。

2006年7月被全国律协授予“中国律师特殊贡献奖”。

5438年6月+2006年2月被厦门市委统战部、厦门市委宣传部、厦门市民办、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厦门市工商联授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优秀建设者”称号。

2007年7月,被厦门市委市政府授予第五批“厦门市拔尖人才”。

2009年6月5438+10月被福建省律师协会授予“当代律师风采奖”。

2013接受中文频道采访

情况

自1985从事律师工作以来,致力于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担任200家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各类案件30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上亿元的经济损失。

已经或正在向以下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门市规划管理局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地产管理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机电集团

厦门特方集团

厦门夏商集团

厦门住宅建设集团

厦门土地开发公司

厦门法明集团

厦门大洲房地产集团

厦门第一中学

厦门市第六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