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女孩跳河自杀,派出所怎么说?
65438年2月4日,安徽望江县一名17岁高中女生跳河自杀。现场视频显示,女孩跳水后,警方试图在岸上对其进行营救,但女孩最终还是死亡。2月5日,65438记者连线耒阳派出所,对方表示,带队的确实是副所长聂,其余都是辅警。但现场并不是传言中的“从废墟中”。
他说,现场的水有四五米深,岸边很陡。警察没有一个会游泳的,但都脱了衣服准备救援。消防人员也来到现场救援,最终警方将其打捞上岸。
耒阳派出所表示:现在网上谣言歪曲事实,无良媒体给我们道德压力,道德绑架,警察必须超人,必须救人。我们也尽力了,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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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的家人回应
5日下午,记者从死者亲属周某佳(化名)处了解到,女孩名叫周某赞,出生于2003年农历12月,是望江中学高二学生,成绩优异。“她是家里唯一的孩子。现在她父母在家,情绪很低落。”
周某佳说,孩子父亲47岁,母亲45岁。夫妻两人都在望江县上班。这位父亲三年前因为一场交通事故被迫截肢。“虽然他是个残疾人,但他很顽强。现在在县城某酒店工程部工作,有中级电工证,目前准备考消防证。”周某佳说,“孩子母亲初中文凭,在县城一家服装厂上班。为了陪孩子,两口子特意去城里打工。”
“事发前不久,孩子在市里考试,中了奖。但是她不会游泳。”周某佳说,3日下午,孩子因为肚子不舒服向学校请假,“晚上没去上自习”。4日上午,因为肚子还没好,父亲给老师打电话请假。
望江县望江中学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了家属关于女孩请假的说法。“警察找到了我们,我们也不知道学生出了问题。事后问了几个学生,都说这个学生没什么异常。”工作人员说,周某军成绩很优秀,平时在班里排名前十。“他会跳舞和跳跃。去年参加安庆市女子跳高比赛,获得一等奖。我不知道我会不会游泳。”
“4日下午事发后,家人接到警方电话确认,才发现是周某军。”周某佳说,“事发前没发现孩子有异常,家里人现在也不知道孩子为什么要跳河自杀。”事发的那条河,在孩子上学的必经之路上。
周某佳不在救援现场。他说,事后他听目击者说,孩子最后被附近一家服装厂的老板打捞上来。“他们(警察)把孩子送到医院抢救,但孩子当时已经没有呼吸了。”
周某佳说,家属看到现场视频后,提出了质疑。周某佳说,当时孩子就站在水里。“水刚没过小腿,警察就站在岸边。双方相距两步。警察把孩子拉回来显然很容易,但警察站在岸边劝说。你说有什么事不能把人拉到岸上?”
纸——女孩跳河自杀,派出所回应:“警察不是超人,我们真的尽力了。”
论文——17岁女孩跳河,死在警察眼皮底下?警方及家属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