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二级法官?
省高院院长、最高法院副院长为二级法官,通常为副省部级;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是一级法官,通常是省部级。
法律分析
1.医疗费用: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据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费和收入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护士人数、护理期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同人员为就医或转院治疗而发生的实际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住院伙食补助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普通工作人员伙食补助标准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残疾情况,参考医疗机构意见确定。7.伤残赔偿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申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伤残赔偿金,自伤残之日起计算为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龄减少一岁;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二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具有普通高校法学学士学位及本科以上学历;或普通高校非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硕士及以上学历;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其他相应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六)从事法律工作满五年。其中,取得法学硕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的,可以分别放宽到四年、三年;(七)新任法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前款第(五)项规定的学历确有困难的,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认定,担任法官的学历可以放宽至高等学校本科毕业一定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