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信用社属于哪家银行?

广西农村信用社属于农村信用合作银行。

农村信用社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所谓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叫存款机构和存款货币银行。它们的共同特点是以存款为主要负债,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产,以办理转账结算为主要中间业务,直接参与存款货币的创造过程。

农村信用社也是信用合作机构。所谓信用合作机构,就是以互助为主要目的的合作金融机构,简称“信用社”,以互助自助为目的,在成员之间开展存贷款业务。信用合作社的建立直接关系到自然经济和小商品经济的发展。由于农业生产者和小商品生产者具有季节性和小规模的特点,小生产者和农户很难得到银行贷款的支持,但客观上生产和流通的发展必须解决资金不足的困难,于是出现了这种以出资入股和存款方式建立的互助自助信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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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农村信用社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农民和农村其他个人共同组成以互助为主要目的的合作金融组织。其业务经营在民主选举的基础上由会员指定的人员管理和经营,对会员负责。其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管理具体事务和业务运作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

2.资金来源主要是合作社成员缴纳的股份、留存的公积金和吸收的存款;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其成员的资金需求。起初主要发放短期生产生活贷款和消费贷款。后来随着经济发展,逐渐拓宽了借贷渠道,和商业银行贷款没什么区别。

3.由于业务对象是合作成员,业务流程简单灵活。

农村信用社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和调节农村资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开发,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成员家庭经济,根据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规定,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二、广西农村信用社和广西农村商业银行不是同一家银行,具体区别如下:

1.广西农村信用社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正局级地方金融机构。它受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对全区农村信用社行使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2018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连续两年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的“金融机构支持广西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2018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小企业融资服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广西农村商业银行是由广西农村信用社逐步改制而成的。目前,整个广西自治区正在逐步将农村信用社改革为农村商业银行。广西农村信用社是广西农村商业银行的前身,由广西农村信用社发展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