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地方行政机关,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和规划的管理和监督。

其职能涵盖土地利用、城市规划、地质环境等多个方面,致力于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一.自然资源的管理

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辖区内自然资源调查、评价和规划的第一责任者。通过对土地、矿产、水资源等自然资源的综合调查,掌握资源的分布、数量和质量,为制定科学合理的资源利用规划提供依据。同时,该局还负责监督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以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城市规划和管理

在城市规划方面,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通过规划引导城市发展方向,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品质。此外,该局还负责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的行政工作,以确保城市建设活动符合规划要求。

三、地质环境保护

地质环境保护是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重要职责之一。该局负责地质灾害危险性监测和评估,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应急预案。同时,加强对采矿、工程建设等活动的监管,防止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此外,该局还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

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还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实施。通过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对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的认识和遵守意识。同时,该局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秩序。

总而言之:

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自然资源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地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和实施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履行各种职能,我们将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法

第3条规定: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生态环境,防止自然资源的破坏和浪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城乡规划法

第7条规定:

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第3条规定:

地质灾害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防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