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杰的领导分工

负责公安、司法、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兼任省公安厅厅长。

职责: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交警总队)。

联系方式:省高院、省检察院、省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