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复员士官?
复员士官是指退出现役安置的义务兵。
转业是指军队现役人员退出现役,不再当兵,由政府安排到地方工作。主要对象是符合条件的军官、文职干部、士官和因战、因公致残或立功的人员。
士官从服完现役的义务兵中选拔,或者从非军事部门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直接招收,授予相应的志愿兵军衔。士官根据工作性质分为专业技术士官和非专业技术士官。
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安置:
(一)现役10年;
(二)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的;
(三)在服现役期间,因战或因工致残被评为二等或三等伤残的;
(四)服现役不满10年,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四)项的;
(五)符合退休条件,地方需要且本人自愿转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