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谭永红校长为什么辞职?

请看7月31的校园网内容。

7月31日,桂林市政府、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林森房地产开发公司联合实地考察会在我校西校区召开。桂林市政府卢副秘书长、林森公司邹董事长、我校谭永红校长及三方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讨论了在我校西校区建设林森公司,以便妥善解决。

谭永红校长代表学校表明了我们对此事态的严正态度和立场:

一、位于我校西区教学楼南侧至柳河路之间的土地,即桂林电子信息城建设指挥部所指的20号地块,属于我校所有。平时是我们学生晨读学习的地方。这里有树,其中有建校50多年来种植的珍贵树木,是往届校友怀念和向往的地方,应该妥善保护。

其次,2002年,为支持桂林电子信息城建设,学校同意将我校西校区与桂林之间的300亩土地进行整体置换,但后来我校西校区不再建设电子信息城规划,因此不再实施土地置换。由于我院西校区电子信息城建设计划终止,西校区整体置换也将终止。所以20号地划拨的前提已经不存在了。

再次,原电子信息城建设指挥部从未通过正规渠道与我校协商,没有得到我校的同意。这是单方面的决定。

第四,由于柳河路拓宽的需要,我校与桂林市林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拆除西校区原校舍外立面的补偿协议中不包含该地块的补偿。林森公司以冒充土地补偿协议的方式从桂林市国土局取得土地划拨,是一种欺骗行为。因此,桂林市国土资源局据此作出的土地划拨决定无效,应依法予以撤销。

第五,如果该地块用于商品房开发,势必会给我校正常的教学活动带来严重影响,破坏良好的学习环境,引起师生的巨大反弹。如果不妥善解决,必然会引发校园安全稳定问题。

谭校长进一步指出,学校用地属于教育用地,作为房地产开发是有问题的。希望市政府能够重视学校的意见,兼顾学校师生的利益,妥善处理,并责令桂林林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我校西校区进行房地产开发,拆除已建围墙,恢复我校原有办学环境,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我校综治办主任、校办副主任佘、基建处主任孙、保卫处主任姜也分别表达了学校对占地事件的态度和立场。

林森公司董事长在会上出示了土地划拨决定书,市国土局持证人出示了林森公司提交的拆迁补偿协议。园长和谭校长当即指出,该协议只是学校为配合市内浏河路拓宽工程而签订的。双方当时签订的关于西校区临街面拆迁的补偿协议,不包括20号地的补偿。如果把这当成我们学校同意把20号地作为房地产开发用地,那就是欺骗了。

卢副秘书长表示,我们一定尽快向桂林市党政领导反映我们的意见,争取妥善处理此事。

目前,我们正在密切关注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请看6月18的校园网内容。

根据自治区政府吴恒副主席的指示,要求国土资源厅、教育厅派出工作组,与桂林市相关部门协调处理我校西校区20号地块开发事宜。6月65438+10月65438+7月上午,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副处长李萍、教育厅财政基建处、桂林市政府副秘书长、桂林市建设规划委员会总工程师王代连以及市国土资源局、桂林市电子信息城建设指挥部领导、学校副校长肖跃峰、林森公司董事长邹桂生代表学校、公司参加了现场办公会会前,周校长会见了与会人员。

肖跃峰副校长代表学校感谢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各级领导对我校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表达了学校新一届领导对西校区20号地开发的基本共识。本着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尊重法律、顾全大局、妥善解决的原则,该办经过多方协调、共同讨论、反复协商,最终达成以土地置换方案解决20号地开发问题的协调意向,并就进一步协调相关后续事宜坦诚交换意见。张晓武副秘书长代表桂林市政府感谢我校对桂林市城市规划的大力支持。市建设规划委、市国土局、七星区高新建设规划局等相关单位领导也表示支持配合置换20号地的相关工作。

随后,肖副校长陪同领导到西校区考察了拟置换场地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