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计算机行业协会章程
从事整机及外设的生产、R&D、销售及维修,R&D及系统集成的实施,软件开发、销售及技术支持,网络信息的提供及维护,通信产品的开发及生产,R&D,数码技术的生产及销售等。IT企业和IT行业的社会精英都可以申请加入。实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会员机制,享受高端平台,有更多做强做大的捷径。创造深圳IT产业的辉煌,扶持民族产业!
入会程序:
(一)提交会员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简介、会员代表照片及简历;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上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理事会发给会员证书;
(4)热心于本协会工作、从事计算机行业的同行和外国专家可被聘为本协会名誉会员。
秘书处:
秘书:朱庆。
副秘书长曾庆斌助理秘书长黄
(1)产品推荐办公室:曾庆斌
(2)政策研究室:丁志波
(3)成员部门:曾庆斌
(四)项目部:石志勇
(5)网络部:、何。
(6)行政部:罗婷。
(七)财政部:王淑梅、何琼。
(8)认证中心:包河
(9)培训中心:沈燕。
(十)系统集成指导中心:罗
(11)内部出版中心:吴端。
体制
总统
执行副总裁
副主席
常设理事会
委员会
全体大会
秘书处
会员邀请
整合行业资源,加快高端服务业发展
-加入深圳计算机行业协会的邀请函
各企业相关负责人:
深圳市计算机行业协会是经深圳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由计算机行业及相关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主管部门为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贸工局。
本协会成立于1987。20年来,我们见证了深圳IT行业的飞速发展,协会本身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目前,协会拥有以华为、长城、中兴为核心的会员企业300余家,以业内专家学者为首的个人会员近千人。设立了技术培训、软件、整机、外部设计、系统集成、网络信息、网络安全、数字技术等多个专业委员会,为我市IT产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在市科技局和工商局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多年来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提供的多元化服务赢得了行业和会员的一致好评。
根据市政府发布的《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发展行业协会商会,建立产业联盟,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功能和作用”,自2006年起,本协会设立人才交流、制度认证、融资、法律咨询等服务中心,,并在原有企业服务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协会。
行业协会的发展离不开行业企业和各大运营商的大力支持,尤其是IT行业。作为深圳的支柱经济产业,政府政策支持力度逐年加大。行业协会作为沟通政府与企业关系的桥梁,在企业正常经营生产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所以我们希望您或者您的企业成为这个协会的会员,在协会担任相应的领导职务,参加行业协会,共享协会的平台资源,让您的企业快速发展。
这封信
深圳市计算机行业协会
协会纪念品
本理事会2006年年会胜利闭幕了。
2007年3月5日,秘书长会见了中国经济文化促进会会长P.S.Deodhar先生。
2007年4月10“中印软件产业合作高峰论坛”在深圳市民中心成功举办。
我们的协会搬到了一个新的地方。
2007年4月,增加了CMM/CMMI认证服务,增加了针对主要运营商的信用评级服务。
2007年4月24日,协会秘书长访问了鸿基电脑控股的郑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07年4月26日,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高级秘书和高级办公室文员培训班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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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计算机行业协会的服务宗旨和内容
目的:
1.加强会员与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的交流合作,会员企业间资源共享;
2、作为政府的助手,行业协会的作用是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3.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
4.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工作原则,确保行业公平竞争。
职能和责任:
行业代表、行业服务、行业自律和行业协调。
服务内容
为政府服务:
1.开展行业调查,为政府提供行业发展现状和方向。
2、向国家机关反映涉及行业和利益的事项,提出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参加政府举行的相关听证会。
服务会员(向单位会员发放会员卡):
1.向全体成员宣传贯彻方针、政策和法规。
2.收集整理行业信息,传递给会员。
3、编辑行业产品信息数据库,为会员企业提供产品交流平台。
4.为会员企业提供人才交流平台,提供人才技术和素质培训。
5.举办产品推介会和专题论坛,为国内外企业提供合作机会。
6.充分发挥协会法律顾问团的作用,为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7.免费输送经过培训的高素质人才(软件工程师、高级秘书、办公室文员等。)针对会员企业。
8.协助企业进行软件产品注册和软件企业认证。
9.协助企业办理质量标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相关培训。
10,协助企业办理工信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认证。
11,协助企业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12.开展企业主要经营者信用评级,帮助企业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13.执行企业要求的CMM/CMMI认证,协助企业获得政府部门的相关资助。
14,根据企业需要,办理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体系认证并取得证书。
15,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受理企业经济纠纷、劳动争议等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