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陕西省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也是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它向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任期五年,实行省长负责制。

陕西省人民政府由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局长、主任、委员会主任等组成。,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务院领导,任期五年。

现任领导:中共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陕西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赵一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章第五十九条,陕西省人民政府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下级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和指示,以及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