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个人简历

1980年9月,考入人民大学法律系,先后获得法学学士、硕士学位。

1987年7月至1994年9月在湘潭大学法律系任助教、讲师、副教授;

1994年9月,再次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继续师从曾咸宜教授学习法律史(比较法律文化方向);

1997年7月毕业,法学博士;

1997年7月至2006年4月,任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教授(1999);

2003年6月至2008年6月任长沙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2008年6月任长沙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09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2010 1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政协委员,致公党湖南省委员会副主席,中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

;2011 8月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政协委员、致公党湖南省委员会副主席、中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庆阳市副市长(挂职)。

2012年5月当选中国致公党湖南省第五届委员会主席。

2011 11当选为庆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3年7月,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担任湖南社会主义学院院长职务。

2013年7月至今,任湖南省监察厅副厅长。

2013年9月,续聘为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特聘教授、硕士生、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