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是什么?

黑龙江农垦总局(即黑龙江垦区和黑龙江农垦系统)直属中央,隶属于农业部农垦总局。是中国规模最大、机械化程度最高的国有农场经济区,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和副产品加工基地。

农垦是一个庞大的机构,有65438+70多万人口,涉及国营农场职工、总务机关(驻哈尔滨)、行政机关(驻城市或自建城区)、农场机关(驻自建镇)、1000多家工矿企业和文教卫生机构。公检法司安各有各的体系。过去户籍问题是统一的,属于非农业人口(因为农垦的土地是国家所有,不是集体所有,也不是村民小组所有)。然而,后户口的结构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部分新迁入或有意愿的户口未被批准为正式国家职工,户口按农业户口管理。但地方法规明确,国有农场的性质和农垦职工的户籍属性属于“非农业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国有农场条例

第三条国有农场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全民所有制农业企业和商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负责场内的经济和社会管理。第四条国有农场的根本任务是:根据国家计划、产业政策和国内外市场需求,依靠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发展商品生产,在农业现代化中发挥示范作用,屯垦戍边,繁荣边疆。第三十七条国有农场职工(非国有职工除外)因工作调动或者退休需要迁入城镇的(国家不供应商品粮的地方除外),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城镇户口粮食关系。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职工家属,也应允许一起办理城镇户口和粮食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