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书记是什么水平?
一般来说,街道社区是两个不同的单位,街道属于行政机关,社区属于群众自治组织。对于行政机关来说,要有一定的行政级别,而对于社区来说,没有行政级别。在街道的行政级别上,不同城市的街道有不同的行政级别,具体来说:
对于一般地级市的街道,其局长、书记的行政级别都是正厅级。一般来说,在地级市的街道,很多都是本区的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与区级机关相同。作为机关的秘书或者主任,行政级别自然是正科级。但在一些地区,却出现了高调的情况,区领导兼任街道书记是常有的事。这种情况下,书记虽然是副科级干部,但不具有普遍性,所在街道的行政级别还是正的。
同时,对于官方层面有街道管理的社区,没有行政级别。一般来说,社区居委会属于村民自治组织,业务上接受上级乡镇(街道)机关的指导,内部人员属于编外人员,不设行政级别和职务。但很多地区在选举乡镇(街道)副职领导时,社区居委会书记也是候选人。从这个角度来说,在实际工作中,社区主任或书记类似于街道办的股级干部。
对于直辖市的街道,其主任、书记的行政级别为主任科级。一般来说,直辖市由市级、区级、街道级三个层级组成。街道作为最基层的政府,级别和地级市的县一级一样,属于正厅级的组织单位,其局长、书记属于正厅级的领导。另外,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更加复杂,行政级别和直辖市差不多。但是副省级城市的行政级别还是正厅级。比如一个副省级城市的副县级街道办主任,这个岗位当时是正科级,交流到副省级城市所属的区担任街道办主任。此时的行政级别是正厅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