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春的简历。
刘小春出生在一个工人家庭。因父亲早逝,14岁辍学,进入和县光明化工厂当工人,挑起家庭生活重担。然而,生活的艰辛并没有磨灭他对知识的渴望。在艰难的环境中,他始终抱着努力和乐观的态度。那时候他没钱买书,就借书看。在工人的四年里,他如饥似渴地阅读各种书籍,并开始写诗和小说,在地区和县刊物上发表。因文笔好,19岁被任命为和县光明化工厂子弟小学校长,1975年6月被调到县文化馆担任刊物《浮山》主编。1977年,改革的春风席卷神州大地,全国各地出现了年轻人学习求知的新风尚。为了进一步充实自己,他自学了初中和高中的所有课程,在1984参加了广西高等自学考试,经过努力,先后在1986和1996取得了中国自考大专文凭。
从65438到0975进入文化馆后,刘小春通过几年的实践认识到了民族民间文化研究和保护的重要性。从80年代初开始,他就下乡采风。20年来,他走遍八步区的每一个村庄,深入姚山庄,翻山越岭,跋山涉水6万余里,采访民间艺人3000余人,收集资料654.38+0万余字。艰苦的调查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20世纪80年代,国家社科重点项目“全国十大艺术学”的征集和编纂工作全面展开。承担了《中国民间文学·广西卷·和县资料》和《中国民间舞蹈·广西卷·和县资料》的编纂工作。经过三年的努力,他完成了《和县歌谣、故事、传说、民间舞蹈》两集的搜集整理工作。因为工作出色,被自治区十佳综合编委会邀请到南宁担任《中国民间舞》、《广西卷》、《瑶族舞蹈》编辑,被1990评为十佳综合先进工作者。90年代初,他在多年瑶族舞蹈研究的基础上,编著了《桂东瑶族舞蹈探秘》一书,这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统论述瑶族舞蹈的专著,其研究成果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此外,他还编著了《桂东壮族文化研究专著》、《和县民间志》、《和县爱情故事》、《广西中国舞蹈史》、《瑶族通史》、《广西传统舞蹈》等学术著作,并发表了《瑶族舞蹈论》、《长鼓舞文化在瑶族社会中的价值和地位》一文,获瑶族研究一等奖。2001特邀出席首届中国舞蹈节中国舞蹈论坛,并在大会上宣读了一篇题为《论广西民间舞蹈文化生态的失衡与修复》的论文,已收录于《中国舞蹈论坛论文集》。2005年主持申报贺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瑶族王磐节”和“瑶族服饰”,200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7年主持客家山歌剧,成功申报自治区非物质文化名录。中央电视台报道了刘小春几十年来研究民族文化的先进事迹,引起了巨大反响。
刘小春的母亲是桂林桂剧团的著名舞蹈家。所以他从小就受到艺术的熏陶,表现出对艺术的天赋和执着追求,在文化工作上,从最初的文学创作转向舞蹈创作。凭借多年潜心研究瑶族舞蹈的成果,他创作的瑶族舞蹈《葛塘之夜》于65438至0986年获首届全国舞蹈大赛三等奖。从此,他开始了舞蹈生涯。90年代以来,他先后创作的一批文艺作品在全国和自治区舞蹈比赛中获得好评或奖项,如《瑶舞鞋》、《敲响春钟》、《我从海来》、《天猫》、《声鼓》等,均在广西全国舞蹈比赛中取得好成绩。瑶族舞蹈《瑶鼓的魅力》参加了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开幕式《民族之光》的演出,反响很大。壮族舞蹈《偷鞋的父母》获中国民间文艺最高奖——山花奖、第五届中国民间艺术节特等奖,舞蹈《贺州鼓神》、《壮乡的秋天》获金银奖。特技舞蹈《中国龙抬起头》获世界华人青年艺术节金奖,广西中等专业艺术院校“红铜鼓”比赛特等奖;瑶族舞蹈《盘歌王》、壮族舞蹈《月色绣球》分别获第二届、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美展一等奖。他从未接受过专业的舞蹈训练,但他已经成为中国著名的舞蹈家。被誉为广西舞蹈界的奇才,为贺州乃至广西的民族舞蹈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
作为文化馆的馆长,组织策划大型群众文化活动也是他的主要工作。1991至1992,带领和县100多名瑶族青年参加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开幕式。作为第四场演出的导演,他亲自参与创作,学到了很多新知识。90年代先后担任大型广场文化活动总导演,如1995和县招商会开幕式、和县第八届运动会开幕式、贺州第一届运动会开幕式等。21世纪,先后担任贺州首届旅游文化节开幕式、贺州市第一届运动会、第七至第十届中国瑶节、第三至第四届中国桂林恭城桃花节、第一届贺州文化艺术节、2008年黄洞瑶节、第一届八步区运动会、2009年中国瑶节文艺演出总导演。
刘小春作为一个基层文化馆的馆长,几十年如一日地为群众文化事业辛勤工作,深入厂矿、乡村、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帮助业余文艺团体和乡村的文艺队排练演出。他排练了100多个节目,演出近1000场,每年有100多个工作日。65438-0995年,刘小春创办贺州民族旅游艺术职业学校,十多年来教学成果显著,培养了600多名民族舞蹈专业学生,成为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办学典范,被自治区教育厅评为合格职业学校。在刘小春的领导下,八步区文化馆为群众文化事业的传承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2008年,被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授予“全国服务农民和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9年被文化部授予“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是广西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区)文化馆。这些成就和荣誉凝聚了刘小春几十年的心血和努力。央视以“文化策展人”为题对他进行了专题报道。
几十年来,刘小春对群众文化事业的执着追求和默默奉献,为我国民族民间文化和群众文化事业的传承做出了突出贡献,成为我国民族文化事业的守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