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两委班子的换届
第二,宣传先行。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是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通过各类宣传媒体,结合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小组会议,大张旗鼓地宣传村级“两委”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法律法规、上级政策和程序,增强广大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选举前,地方党委、政府要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制定宣传教育方案,了解村级换届选举的重要性和选举工作的原则、方法、步骤。引导群众正确对待选举,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选举期间,要重点宣传村委会的推选程序、候选人条件、提名方式、候选人确定办法和具体投票程序,介绍候选人的简历、工作能力和政绩。同时,在选举前,尽可能联系有选举权的村民,告知他们选举日期,让他们及时回来参加选举,反映更多人的意见。要鼓励和支持那些有真才实学、有经济头脑、爱民富民、真心做事的能人参选,增强“两委”的生机和活力。
第三,分类推广。深入调查,全面掌握村社情况,认真分析换届选举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及可能出现的问题,找准矛盾,在制定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按一村一策一村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如果村情比较稳定,适合变动,就要及时安排,按期变动;虽然存在问题,但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不会影响过渡,要本着先过渡后解决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过渡工作;如果村情复杂,确实无法改变,但人民群众有强烈的改变愿望,就要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认真调查问题,及时化解矛盾,为换届选举创造条件。
第四,化解矛盾。成立专门工作组,对矛盾突出的村进行细致排查,逐一梳理,认真分析矛盾产生的根源和症结,按照“存在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先解决什么问题突出”的原则,积极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稳定群众情绪。千方百计认真解决关系民生的历史遗留问题,为大选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于宗族派性明显的村庄,要摸清各个派系的根基,找准关键人物,通过各种渠道和方法进行说服教育,使其摒弃狭隘的思想,从村庄的长远发展出发,选择村庄的领导者。同时,要引导村级班子成员认真回顾任期目标完成情况,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如期完成,让群众满意,为换届选举打好基础。此外,认真开展村级干部离任审计。选举前,由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审计组对村级账目进行审计,明确债权债务,公开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查信访案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发现群众反映大的重点村问题,及时处理,取信于民。
第五,加强训练。选举前,采取集中上课、出国考察、现场观摩、模拟选举等方式,对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组织委员、民政干部等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也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对干部进行培训,使他们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换届选举的方法和程序,切实建立精干高效的换届选举骨干队伍,担负起工作指导和导向的重任。加强村干部责任素质培训,将村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区教育培训整体规划,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创新培训内容和方式,加大培训力度,对村干部实行分层分类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的开放式培训,以高校为依托开展提升式培训,以党员电化教育为载体开展普及型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村干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务实创新、加快发展、勤政廉政、服务群众、民主管理、依法办事、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提高村干部的整体素质。
第六,做好落选村干部的工作。镇(街道)主要领导通过个别谈心、座谈会等方式耐心细致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教育他们正确对待大选,鼓励他们放下思想包袱,让他们在败选中不掉队,他们也愿意打好基础,支持新团队。及时兑现离任村干部的工资和欠款,有条件的地方为离任村干部办理养老保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要为差额选举中一些心狠手辣、有一定工作能力、被职数击败的村干部创造条件。可以根据各自的条件,把他们放到合适的岗位上发挥作用,让他们有所依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成为村级工作的重要依靠力量。换届选举前,督促、协助村“两委”把过去三年的账算清楚。换届选举后,做好新老班子人、物、钱的交接工作,保证村级工作的连续性;对超过规定时间不缴纳打印费或迁移户口的,采取强制措施;针对少数村黑势力干预村务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防止出现“上台发财、发财倒台、倒台拆台”的现象。对于侵吞公物、聚众闹事等违法乱纪者,我们将坚决予以惩处。
七、搞好建章立制。新一届村委会产生后,如果没有制度约束,没有目标规划,新一届领导班子就会缺乏努力的方向。镇(街道)根据需要,帮助村干部理顺关系,理清思路。要求新班子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健全“两委”制度和规章制度。制定符合本村实际情况的目标计划,完善新农村建设思路,做到村务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村委会定期报告、村委会成员述职、村民民主评议、党员目标管理、党员民主评议等。,从而促进村务管理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机衔接,促进村委会规范化运作、村民自治和村务民主监督。同时,要按照“落实三实,关爱基层”的要求,认真解决村干部报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全面解决村级办公用房问题,完善创业承诺制和工作绩效考核制,鼓励农村党员,加大党员发展和后备干部选拔力度,为新农村建设储备人才。
八、做好信访工作。群众对村级“两委”选举十分关心,操作不当会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因此,要建立热点调查和信访登记制度,对可能出现的信访事项进行认真调查登记,争取工作上的主动权,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建立信息报告制度,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及时报告和沟通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牢牢控制选举中的不稳定因素。要建立信访责任追究制度,对信访事项处理不及时、敷衍塞责、打击压制造成恶劣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群众举报属实,确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查处相关单位和人员。如果报道与事实不符,应澄清事实,消除误解。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说明原因,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事态扩大影响稳定。
九、发挥农村指导员的作用。农村指导员要发挥“三员”作用,深入村、户调查摸底,了解和掌握村两委情况、外出党员情况和村民情况、基层党员干部对两委换届的反映,特别是对上次换届不顺利、贿选、派性严重的村,真正查摆主要问题, 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要求上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全力配强。 根据村里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把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作风踏实、有一定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的党员和村民代表选进村两委。加强对村级换届选举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区分不同情况,认真深入化解选举中的一些矛盾纠纷,积极制止各种干扰、阻碍换届选举的行为,及时反馈选举中的有关信息,引导和引导群众依法参与换届选举工作。
十、明确村级班子成员人数。建立精干、勤政、高效的村组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根据我区目前的情况,有必要明确村两委成员的职务。人口不足1000人的村,原则上村两委人数为3人,中型村为5人,2000-3000人的为7人,3000人以上的不超过9人。同时适合本村情况,主张实行“一肩挑”的行政村。主要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小村,如果条件充分,可以开展“一肩挑”,积极推进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为理顺村“两委”关系提供组织保障。要保障妇女在村委会选举中的合法权益,使妇女在两委成员中占有适当数量。提倡候选人被推荐为村党支部书记,先参加村委会选举,得到群众认可后再被推荐为党支部书记。鼓励党员、村民委员会成员通过党内选举担任村党支部委员。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被选举为村民的领导和代表。注重在优秀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村长,村民代表中吸收和发展党员,不断为农村基层党组织注入新生力量。
十一、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公平的选举秩序是区镇组织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部门要采取综合措施,既要构建严密的防范体系,又要加大打击力度,防止黑恶势力贿选、操纵选举,确保选民意志的真实体现。镇(街道)人大要发挥主体作用,以镇(街道)人大为受理主体,负责调查处理,对村民举报的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阻碍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区级人大常委会要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选举前发现有勾结黑恶势力干扰选举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如选举后确认有贿选行为,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宣布相关行为人的选举无效。选举前组织一次集中打击黑势力的战役,打击一批选举中出现的黑势力,震慑一批。在选举过程中,要多关注社情民意,一旦发现对选民有威胁行为的苗头,要立即打击。公安部门全力配合村级选举维护秩序,做到快速出警,果断处理,依法打击。
十二、完善换届选举程序。
1,关于完善“直选”和“海选”程序。保证村级换届选举民主性的关键在于设计合理、透明、公正的程序,保证选举的每一个操作环节都符合程序要求,从而保证选民独立、自由、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第一,要合理界定选民的标准。选民登记阶段的重要问题是如何确定选民资格,这直接关系到村民能否享有选举权。对于户口未迁入的已婚媳妇和户口未迁出的已婚妇女,派出所的户口登记一般比较严格。对于居住在本村户籍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对因征地而变更居民、履行村民义务的,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应当进行选民登记;居住在本村,因升学考试、就业、服务等原因迁出,户籍不在居委会的,不登记为选民。二要规范代理投票方式。委托投票应当在选举日之前提交村民选举委员会,并指定受托人。受委托投票的选民不得超过三人。受委托,不得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之前对代理投票进行审查和公告,未经审查和公告的代理无效。也就是说,要接受委托,必须满足五个条件:第一,委托必须是书面的;二是受托人不得接受三人以上的委托;第三,委托人必须是非候选人;第四,委托人不得委托;第五,需要对代理投票进行公告。其中,第一个条件要具体把握:(1)被村民委员会选举认可,代理投票有效。对于授权委托书的书面形式,无论是传真、电报还是信函,都必须留下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来选举委员会要求确认。由两名或两名以上选举委员会成员通过免提电话拨打委托人的联系电话,经委托人确认后,在书面授权委托书上加盖选举委员会公章,作为投票时进入无记名投票写票处拉选票的凭证;(二)确定不能采用传真、信函等任何书面形式,需要电话委托的,由两名以上选举委员会委员通过免提电话与委托人通话,确认委托人姓名并加盖公章。对于第二个条件,基于农村实际,需要灵活操作:(1)委托人与被委托人有直接血缘关系的,子女(三人以上)在外经商的,由家中父母代为投票,不限于三人,但也必须办理书面委托。(2)对于上述候选人,利用这一规定,与工作人员串通办理三次以上代理投票,一旦不成功,即提出选举无效的申诉。为避免推倒重来,减少选举经费,应认定为部分无效,技术上排除5张代理票对结果的影响。如果两个候选人的票数之差在10票以内,只能宣布选举无效,重新选举;票数之差超过10的,选举视为有效,得票超过半数的当选。
2.论考生资格考试的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候选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实际上使得正在服刑(含缓刑)、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刚刚刑满释放、严重违法违纪的人员有可能参加选举,使得当选的村委会成员年龄阶梯不合理、文化水平低、构成复杂。此外,对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的条件没有具体规定,在提名和确定候选人的过程中容易受到农村宗族、帮派甚至黑势力的影响,阻碍了村干部队伍的纯洁性。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地方性法规给考生附加具体条件。(1)对考生条件的限制性规定。本人在选举日之前五年内多生育子女或者非婚生育的,服刑、缓刑、劳教人员,被司法机关逮捕的在押人员,上届村委会成员未经批准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参加村委会工作的,由区/镇(街道)选举指导小组提出村委会成员资格的指导意见, 村民选举委员会将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地方性法规、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关于任职资格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村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资格,然后提交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 (2)资格审查的科目和方式。村民委员会选举作为资格审查的主体,应当按照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选举办法中关于候选人资格的规定,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依法取消不符合资格的候选人资格,并通知全体选民和本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将候选人的取消、调整和变更情况报镇(街道)政府、村民选举指导组织办公室和区民政部门备案。(3)资格审查的内容。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村民提名的人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大致内容主要包括:①选民条件,是否具备本村选民资格;②年龄和身体状况,年龄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身体状况能否胜任村委会日常工作;(3)学历,你是否具备要求的学历;(4)能力,是否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组织能力,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勤劳致富的能力;(5)政治状况,是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认真履行村民义务;⑥素质条件,道德品质是否良好,人民威信是否高,是否清正廉洁,办事公道,热心为村民服务。在资格审查中,不符合条件之一的,不能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4)如何处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候选人在备选栏中获得合法当选票数的问题。资格审查中未通过审查的候选人,在正式选举中,选民在选择他人一栏填写自己的姓名,获得合法当选票数,无论确认选举有效与否,都应明确规定,如果被取消资格的候选人当选,其当选职务自动终止。因为如果审批有效,对考生的资格限制和审查实际上是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