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区区长杨明仁贪得无厌。
经审理查明,2014至2021期间,被告人杨明利用其担任新疆奎屯徐州市对口支援工作小组组长、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局长、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政府区长、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接、工程款支付、企业考核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265438元+0.07万元。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其中部分行为系共同犯罪。鉴于杨明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并退缴全部赃款,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2021年7月6日,江苏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生态商务发展办公室主任杨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4月28日,江苏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其中之一是徐州市贾汪区委原书记杨明违规收受礼金和卡片,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通报称,2013年8月至20212月,杨明在担任铜山区委副书记、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局长、贾汪区区长、区委书记期间,多次收受下属及私营企业主所送礼品,共计47.6万元,以及茅台酒305瓶、金饰、玉器等。长期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吃饭,套取专项资金20万元存入高档酒店吃喝,并选择某私人会所作为其个人指定活动场所。杨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5438年6月+2022年10月,杨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杨明简历
杨明,男,汉族,1968年6月生,江苏徐州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加入中国。
1990.08-1997.05铜山县委党校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