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推进文化旅游振兴的20条措施

会议指出,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两年多来,全省文化旅游行业多次暂停跨省团队游,受到较大冲击,旅游企业经营十分困难,恢复缓慢艰难。为做好文化旅游产业的疏解和恢复发展工作,省文化旅游厅在反复、多方面、多途径调研、征求意见、反复修改的基础上,于3月4日指定了《恢复发展办法》。其中,提出的20条措施着眼于现阶段我省文化旅游产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积极回应市场主体的诉求和关切。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国良介绍,恢复发展的举措主要体现了五个特点。首先是“统一”,统筹疫情防控和旅游业恢复发展。坚持系统观,把政策制定与目标、要求、方法、路径统一起来,统筹发展与安全。既不放松防控,也不过度防控。坚持抗击疫情促发展,用最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安全环境,用最安全的环境确保市场繁荣。二是“准”,让疫情防控更加精准。建立精准监测机制,提高精准识别能力,加强精准管理和隔离,普及精准防护理念,落实精准防控措施。三是“新”,出台了多项创新政策措施。把“云南人游云南”、“本地人游本地”的内循环和“吸引游客来云南”的外循环结合起来,双向发力,促进旅游。鼓励新业态培育和新产品开发,在支持项目策划、保险服务产品开发等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四是“整合”,促进各种资本资源的有效整合。通过整合发改、财税、商务、工会、金融等渠道的资金资源,整合后预计可落实各类资金200亿元以上,其中省级财政安排6543.8+05亿元以上。五是“紧”,紧跟国家最新政策。围绕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几项政策要求和国家部委相关救助支持措施,进一步丰富完善《恢复发展办法》相关内容,体现自上而下整合、一体推进、及时落实。近日,省文化和旅游厅围绕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2月18日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服务业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做了进一步的政策完善和补充,及时出台了“打补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