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顺医院医生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独立性:在保证患者康复的范围内,医务人员的诊断、检查、治疗以及对患者及其亲属提出各种要求都是其权利范围内的事情,不应受到外界的干涉,患者及其家属不应提出不合理的要求;
2.特别干预权:用于在特定情况下限制患者的自主权。其适用必须遵循不犯罪、不害人、利人的原则。
义务:
1,对患者进行细致的诊疗,减轻痛苦,解释和说明病情;
2.面向社会开展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全社会的健康;
3.努力提高人类生活质量,积极参与社会现场救援,积极为医学科研发展而努力;
4.医务人员对患者和社会的责任是有机统一的,患者的利益服从于社会利益。权利:
1,医疗保健权;
2.生命权和健康权;
3.知情同意权;
4.隐私权;
5.受到尊重的权利;
6.联系亲属的权利;
7.获得赔偿的权利;
8.选择医生的权利。
义务:
1,提供信息(现病史、既往史、住院史、用药史、病情变化等。);
2.遵医嘱;
3.对拒绝治疗的后果负责;
4.支付医疗费用;
5、遵守住院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