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之大事,在于崇和荣。你什么意思?

“国之大事,在于崇和荣”,这是刘康公在位十三年所作《左传》中的一句话。意思是:国家大事在于牺牲和战争。

事情的起因是晋侯要攻打秦国,派特使向吕成功借兵。但是这个人在演戏的过程中,不够尊重和礼貌,所以受到了孟宪子的批评。孟宪梓是卢成功的高级副手,每当有祭拜纣王等重要事情,他都跟随着去。蒙台梭利批评强说:“礼是身体的工作。尊重是身体的基础。杨东鑫没有基地。况且你的后任卿受命为师,视国家为守卫者,却偷懒弃世。不死算什么?”

等于说Xi的无礼和不尊重有负人生,无异于自讨没趣。因为在蒙台梭利看来,礼和人的躯干一样重要,而尊重是人的立足之地,不尊重会导致没有立足之地。更何况这个特使是晋景公尚卿的儿子,现在他是晋景公的儿子的尚卿。他是“接班人”,职位不重要。一个官员越重要,如果他不尊重别人,后果就越严重。

同年三月,吕成功、晋侯朝觐周建王,与刘康公、程素公一起准备伐秦时,程素公在社稷殿接受祭祀,也引起了刘康公的强烈不满,大加评论:“听说人住天地,所谓命也。是基于行动上的礼貌和尊严原则,也是有决心的。

能够支撑他们的人有福了,不能被打败的人就有麻烦了。所以君子勤,小人尽力,勤如进贡,尽力。尊重是为了休养生息,忠诚是为了保住事业。国之大事在于崇和荣,哪里有崇的承诺,哪里就有荣的承诺,这也是神的大节。现在一个孩子偷懒,荒废了自己的人生,不是相反。“这次讨论的名句是‘国之大事,在于崇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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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是一种仪式活动。在传统社会,是一种仪式,仪式是庄严而隆重的。“荣”是军事行动,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是不得不采取的战略举措。两者都是“国家大事”应该没有问题。所以一旦涉及到这两件事,一定要严谨谨慎。

具体来说,至少要保留“尊重”这个礼仪环节。因此,前面提到的公对公的批评,以及孟宪子对羌的声讨,都是“敬”对“礼”和“无礼”的原则性高度。出征时,“接”是“神的大节日”,失礼行为不符合军规,也有违礼义。“崇和荣”两件大事,都是因为公的不敬而毁的。

其实《左传》中有很多战争的例子,都是因为国与国之间的不尊重,构成了互相争斗的导火索。如《桓公二年》:“秋七月,来朝不恭。当我回到家时,我正在努力削减它。”同年九月:“入齐大不敬。”弓玄十二年,盘荡曰:“古人明定王不敬,取其鲸而封之,以为宰之,故有观京以惩妓。”

仕途第二年,“晋公请公朔向周献福时,王符看见了,把单香的话弄得含糊不清。他说,‘蛮战人很傲慢,但他们不服从国王的命令。如果国王命令他们砍倒他们,他们会献上祝福,国王的亲属会受苦,会努力工作。所以,他们会惩罚不敬,劝其立功。”六年公役,范献子对晋侯说:“奉令越界,私饮而不致。若不敬二王,必求之。”可见,“崇和荣”作为“国家大事”,不仅与尊有直接关系,而且往往与有无尊有关。

国与国之间交流中的不尊重很容易导致关系不好,甚至走向极端。什么都不想,就舍不得,就要相见。这是很大的不尊重。《礼记·曲礼》云:“不可不敬,若有所思,心平气和。”那么“敬”就是一个“稳字”。如果很小,就能让人身心舒畅。如果是中等,可以让家庭和睦。大的话,能让国家和人民平安。你在说什么?你在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