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毅严格的家风
1950春暖花开的季节,陈怡的父母从四川老家去上海看望阔别20多年的儿子。陈毅见到饱经风霜的父母,乐得嘘寒问暖,让他住在自己家里。平时,陈毅和他的妻子张茜都忙于工作。过了几天,他们终于抽出一个星期天陪父母在城里观光了半天。然后我就出不来了。
但我父亲生性好动,不能久留。灵机一动,他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妙计,就是每周六下午给他在上海工作的侄子打电话,让他陪他去逛市场。我侄子每次接到电话都向单位请半天假,私下让陈毅的秘书备车。叔侄们约定:“不要让陈毅等人知道,一定要保密。”伯侄关系连续打了三次。
第四个星期六,我约好去海边玩,谁知道,中午的时候,陈毅突然给我表哥打电话,告诉他下午不要请假耽误工作,邀请他下班后回家吃饭。叔侄猜测“秘密行动”告吹。
饭后,陈毅尽量严肃温和地说:“我们开个家庭会议吧。有些事情我不得不说...上海刚解放,社会治安还很乱。一群间谍正秘密向我逼近。你不告诉我就出去是不对的,也给保安增添了麻烦。如果有间谍跟踪你,我甚至不能为你举行追悼会!因为这不利于人民的稳定……”
最后,陈毅坦率地向父母提出:“你们也应该遵守革命纪律...我们来个‘约法三章’好吗?1.不要随意使用公交车;第二,不要以市长的名义出去工作;第三,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不要随意外出。”
听到这里,陈毅的父亲叹了口气,笑了:“我们就‘听话’好了。只是你的第三法则太厉害了!刚来的时候真的不习惯...我在老家更自在,四川的茶馆是最自由的世界……”
在陈毅的控制下,父母在上海待了三个多月。看到夫妻俩工作太忙,不想增加负担,又不习惯大城市的生活,实在不想再活了,哭着要回老家。
陈毅为父母送行时,幽默而认真地说:“你回去后随时都可以回来。但这一次,“宪法三章”的前两条是不能随时随地更改的!记住,那是为了支持我儿子的工作!”
知子如父,“婷”子如父。陈怡的父亲从家庭会议开始就严格要求自己,从未毁约。
65438-0954年,陈毅任国务院副总理,从上海调到北京工作生活。陈毅力劝父母再来北京看看,甚至一起在北京养老。
很快,父母喜出望外来到北京,在北京生活了三年。住久了,开始依恋家乡,不习惯北方的气候和生活。1957年,第二次回四川,定居成都。
离开时,陈毅想到父母年纪大了,以后见面的机会不多了。他不禁百感交集,对父母说了许多关心的话。最后我对父母说:“别人都很尊重你,把你当革命老人。你这次回去,我又想到三个。不知道行不行?”父亲明白了儿子的意思,好奇地笑着问:“合同又有三章了?好吧,告诉我们。”
陈毅坦率而愉快地说:“第一,我回四川会照顾好自己,不会惊动当地政府;第二,做个普通市民,不扰民;第三,坚持原则,不匹配亲友的不合理要求。”
陈怡的父母不住地点头,异口同声地说:“对!应该!你家宝宝一百,放心吧!”
父母回国后,托人在兴隆巷的一个大院里租了两间私房,像普通人一样安静地生活了几年。除了一些亲戚朋友,没有人知道陈毅的父母住在这里,连成都军队和成都市委领导都不知道。直到1959,路过成都,向时任成都军军长的何打听陈毅父母的事,大家才知道这件事。
同样,陈毅也拒绝给予岳父“优待”或特殊关照。张茜是汉阳人。他的父亲在新中国成立前在汉口工作,一直住在一间破旧的小屋里。新中国成立后不久,中南军政委员会秘书长张志毅得知此事,告诉办公厅行政处给老人找个地方。通信办先把它带到招待所暂住,找了个房子才搬。
作为华东军区司令员兼上海市市长,陈毅立即致电张志毅,对中南军委副主席邓子恢、张志毅的关心表示感谢。“但我不能欣赏它。我不能说陈毅的公公要特别照顾他。我做不到。我不能专门研究陈毅。请不要让我复习。”在陈毅的坚持下,老人一直住在原来简陋的小屋里。
新中国成立初期,岳父从武汉来到上海后,也住在陈家。住了一段时间后,陈毅考虑到影响不好,心想:现在刚解放,还在实行供给制。很多干部的衣食住行等生活费用都是国家提供的。如果家里多一个人,必然会平白增加国家的负担。如果岳父长期居住,国家会增加支出...个人平白无故占了国家的便宜还不明显吗?不行,我是党和国家的领导干部,不能带头!还不如动员公公早点回去。
于是,陈毅把这个看似不近人情的想法告诉了张茜:“我们现在还在实行供应制,对食品和使用都有规定。你父亲活得久了,会影响国家收入。让他回去!”张茜觉得她丈夫说得有道理,点头表示同意。
当陈毅说出这个想法时,他的岳父起初并不理解:陈毅是上海市长,是野战军司令员。他在上海住几天吃几顿饭有什么关系?你不能多呆几天吗?!所以公公有点生气:“女婿当了镇长,这么大的官,吃几顿饭就把我赶走,太没心没肺了。”
夫妻俩会一起做老人的思想工作。在陈毅诚恳耐心的动员劝说下,公公放松了下来,明白了* * *和国民党真的不一样。
看到岳父心情好了一些,陈毅接着说:“我知道你老人家爱我们,支持我们。只有我带头做好工作,上海人民才能幸福。我不能以身作则,不正气怎么正气?做不好,你老人家的脸就丢尽了!”听了陈毅的话,岳父连连点头称是。至此,公公彻底想通了。
第二天,陈毅的公公高高兴兴回了老家。直到他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陈毅才派人把他接到北京一起生活。
陈毅的言传身教给了孩子深刻的教育。陈毅要求他的父母和岳父不要搞特殊行为,要用活生生的、令人信服的言行来教育,让他们的子女更清楚* * *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陈毅不仅关爱父母,还叮嘱父母克己奉公,对子女更是严格要求。他经常告诫子女,不要忘记父母创业的艰难。“你是无产者,节俭是我的祖宗。”他不允许他的孩子享受任何特殊照顾。
为此,陈毅在担任上海第一任市长时,就给家人定了“约法三章”:一是穿土布衣服,大一点的孩子给小一点的孩子穿;第二,不坐公共汽车;第三,一切都要严格按照制度来做。
生活上,陈毅要求孩子不要做花花公子,从小养成节俭朴素的生活方式;并以身作则。他要求子女“老大新,老二旧,老三补,老四破”。他家几个孩子的衣服总是大的穿,“三年新,三年旧,三年缝。”陈是的第三个孩子,年轻且成长迅速。轮到他穿衣服时,往往不仅破旧而且不合身。有一次,他摸着遮不住腿的裤子,对陈毅的秘书说:“叔叔,我过年要穿这么短的衣服吗?”孩子们通常像普通孩子一样去上学。即使在下雪的冬天,他们也骑自行车上学,从不坐陈毅用过的车。有一年,溜冰在北京的年轻人中很流行,孩子们吵着要买溜冰鞋。陈毅给陈写信说:“你们三兄弟可以每人买一双溜冰鞋。我还年轻,明年再买。”
陈毅与父母子女的“约法三章”,忠实地践行了他那句“我要以自私自利为一切的耻辱”的闪光座右铭,表现了老一辈革命家的正直与气节。
(作者单位:《孟虹人物周刊》2020年第2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