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治民的简介。
1979年7月,彭治民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1980年5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刑满释放后,他靠制售假烟起家,10年赚了2000多万。
从1993开始,彭治民先后注册了青龙公司和中成公司,并投资建设了重庆希尔顿酒店。2003年以来,彭治民以青龙公司、中成公司、希尔顿酒店等为依托,在本市渝中区、南岸区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以彭治民为组织领导,曾志强、杨晓、戴宏涛、蒲体华、洪雁、王晖为积极参与者,曾佳玲为积极参与者。
2011年5月4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滥伐林木罪,高利贷罪,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