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家有什么要求?
1.出家须征得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并持有父母同意的书面材料、身份证、户籍证明(派出所出具)。
2.四肢完整。手脚短小、手脚扭曲、瘫痪、小儿麻痹症患者、麻风病患者、歪头等。不能正常行走的人,不能被禁止出家。)
3,五官端正。瞎、对眼、聋、聋、歪嘴、兔嘴或缺嘴、哑巴等。,不准出家。)
4.未感染严重传染病。(如艾滋病、各种皮肤病等。).但是感冒不是这种情况。)
5,没有债务问题。(如破产、经营失败和债务。)
6.未触犯国家法律(刑事)或涉及法律诉讼的人员。(指被警方通缉的人。如果是犯罪,但刑满释放的人不在此例。)
7.不小于17周岁,不大于60周岁。
8.精神健全。(指未患任何精神疾病,如神经衰弱、精神分裂症、癫痫等会丧失意识和理智、举止失态的疾病。)
9、心理健全正常。(双性恋是不允许出家的。)
10.欲出家者须自愿,六足(含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虔诚,爱国守法(含无法律纠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父母许可,无婚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