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药品定点药店招标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1.申请医保定点药店必须具备哪些条件:1,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证书》和《营业执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健全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药品供应的安全性、有效性和服务质量;

3、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价格政策,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4.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保药品和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

5.能够保证营业时间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业务人员必须经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

6.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相关政策规定,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药店办理医保信用卡流程

1.申请资格:药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药店工商、税务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药店医保刷卡申请表,医保账号。2.申请条件: (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证书》(GSP证书)、营业执照;

(二)正常运行1年以上;

(三)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药品价格政策,并通过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药品经营场所大于80平方米(不含办公室、仓库等附属建筑);具备24小时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的能力;

(五)药品(不含中药饮片)不少于65,438+0,000种(商品名),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药品配制率不低于药品品种的80%;药品应按规定分类摆放,并有明显提示;处方药、非处方药、非药品必须分柜分区放置;不得在店内经营不属于医保范围的食品、化妆品、日用品等物品;

(六)药品的管理必须有按GSP要求由计算机管理的“购、销、存”台帐;并根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检查需要,及时提供“购、销、存”台账;

(七)配备1以上的执业药师或药师(非兼职或挂名),确保营业时间内不少于1的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其他药品从业人员需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培训合格,并定期(每年)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八)严格遵守《劳动法》及各项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制度的执行和检查;

(九)在申请指定地点前12个月内未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价格等部门的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

(十)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流程:提供所需资料后,提交当地医保办备案审批,安装医保POS机后使用。

具体正规手续主要以当地医保办为准。(每个医保办的流程略有不同。)

三、如何在药店办理医保?

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具备人员、硬件和软件三个方面的规定条件。人员:需要药学专业人员。具体情况要看要开的药店是在县级以上地区还是在乡镇村。不同地区条件可能不同,具体看当地省级药监局的具体规定:解释:要求药学技术人员为县级以上地区执业药师,县级以下地区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执业药师及中专以上学历。各省之间可能会有一些差异。硬件:必须有固定的药品经营场所,能够满足储存药品、不影响药品质量、有利于药品经营活动的整体条件。不同地区对场所的面积要求可能不同;说明:一般面积为县级以上8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县级以下经营场所原则上为40平方米,仓库为20平方米。但去年国家局放宽了农村药店的经营场所,要求20平米以上,可以满足当地管理的要求。软件:要建立符合要求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具体要求主要参照GS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这些工作制剂能认真执行,有证据或记录(即应记录执行制度)。除上述条件外,开药店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职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简历(学校及工作)。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社会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第二,要处理的药品范围;三是拟经营的场所、仓储设施和设备;四是相关部门批准的似乎设立经营场所或仓库的门牌号(民政局下有地名处);第五,申请人的联系方式;六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注:不同省市要求不同。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所需材料比其他类型的店铺更严格。药房一直是一个管理相对严格的行业。以下是某政府制定的开办药店所需的程序: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遵循以下程序: (一)申请人向拟开办企业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拟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专业资格或者职称的原件及复印件,简历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2.拟经营药品的范围;3.拟设立的营业场所、仓储设施和设备。(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向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上注明的日期为中标日期。(三)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制剂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四)申请人完成准备后,向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受理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批准证书;3 .营业场所、仓库布局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4.依法取得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聘书;5.拟设立企业的质量管理文件和主要设施设备目录。(五)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收到核查申请后,应当按照《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并作出是否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当这些程序完成后,你以书面形式向当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该局将在接受申请后向你发出立项通知。这时候你就可以正式筹备成立了,准备好了就书面申请验收,药监局会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会给你颁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得该证书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GSP认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三个月内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认证检查,合格后颁发证书。药店更名需要办理的手续:1。拿营业执照。凭公章到当地工商局查询要变更的名称,拿到名称核准通知书,拿到《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并填写。2.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名称核准通知书、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到工商局办理变更。3.变更营业执照后,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表(征收用)、法定代表人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变更:税务登记证变更应提交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代码证复印件、税务变更登记表复印件(征收用)、营业执照复印件。具体情况可能各省不一样,建议咨询当地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