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警察的英雄模范事迹。
洪惠德,男,45岁,咸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副大队长。从警14以来,他忠于职守,努力工作。他经常访问和收集交通事故的线索,寻找涉案车辆,并解决了无数的案件。他热心救助特困伤者家属,积极为伤者捐助医药费。他苦练基本功,练就了“一看就知道车牌真伪,一看就知道现场主次责任,一看就知道车型”的“绝活”。他以身作则,引入“一案一卡”制度,使大队事故调解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曾分别获得1个人二等功、三等功,9次嘉奖,荣获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第二届“荆楚十佳警察”等荣誉称号。
吴,男,59岁,鄂州市公安局古楼派出所南门社区民警。2003年6月,52岁的吴志愿到鼓楼派出所南门社区工作。6年来,他努力学习计算机知识,牢牢把握警务信息化工作的主动权,首创全市首个社区警务信息平台;走访辖区所有居民,联系社区QQ好友200余人,及时发布警情信息,协助破案110起,撰写博客日志65438+万余字。近年来,南门社区治安复杂状况明显好转,实现了零上访、零命案,各项工作指标每年都位居全市第一,群众亲切地称南门社区警务室为“身边的派出所”。曾分别获得1个人一等功、三等功,获得第二届“荆楚十佳干警”、全省基层优秀干警等荣誉称号。
廖成峰,男,38岁,京山县公安局新市派出所民警。自15以来,帮助了11残疾人,介绍了110下岗职工就业,帮助56户困难家庭解决了生活保障问题。在他的帮助教育下,56名曾经犯罪的青少年得到了改造,19名吸毒人员远离了毒品。2002年,他把一个被判死刑的孤儿带回家教育抚养至今。他7次面对枪,10次赤手空拳与凶手搏斗,身上留下了许多伤痕。他编写了一本附有插图的社区情况手册,通过该手册确定了59名嫌疑人,解决了128起案件。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1次,获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湖北省劳动模范、首届“荆楚十佳警察”等荣誉称号。
文房,女,39岁,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紫阳路街道派出所副所长。从警17以来,她扎根社区,在治安防范、社区建设、外来人口管理等工作中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责任区12年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连续五年未发生刑事案件。18吸毒人员无一复吸,辖区变得无毒、无盗、无邪。她真诚为民,坚持照顾6名孤寡老人,热心帮助42名下岗职工就业。先后荣立一等功1次、二等功4次、三等功1次,荣获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荆楚十大形象警察”等荣誉称号。
丁金祥,男,45岁,应市公安局副局长,主管刑侦工作。从事刑侦工作23年来,参与和指挥破获刑事案件9000余起,协助、参与和指挥破获大案要案9000余起,破获恶性杀人案件150起,摧毁犯罪团伙20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000余名,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3500余万元。自2001年市公安局在全省率先提出“命案必破”以来,全市87起命案全部破案。曾李蓉获得1个人二等功,4次三等功,获得第二届“荆楚十大名侦探”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