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对的性格评价

明朝兵部尚书李,功过是非难评说。

李虽为明代兵部尚书,但没有《明史》、《福建通志》等传记,甚至连《邵武府志》、《泰宁县志》等地方志也没有为他刊行。这可能是出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是魏忠贤在执掌朝政时,立下封官的誓言。住房和工业部各有五名部长,战争部也有四名部长。所谓的大臣们就像狗一样,满大街走的都是侍郎。更何况李在《尚书》的时间很短(只有一年),没有什么突出事迹,没有立传也是可以理解的。第二,他有“污点”,依附于宦官党,而“宦官如毒兽,千百年来人人皆知!”(《伊名待访·颜回》)因此,它为读了儒家百书的知识分子所不齿。当然,如果他是个缺德太监,也可以立传。明史有一部太监传。问题是,李在宦官党内只能起到“关注他人,不如他人三年”的作用。因此,我们能收集到的关于李的资料很少。

我们目前对李生平的了解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1)明代崇祯年间两广总督沈有龙撰写的墓志铭。沈有龙的墓志铭记述了李一生中的两个重要事件,这两个事件都是沈有龙写的。第一件是查登来巡抚陶朗贤、助理刘国昆等人侵占军饷、捐款案,为朝廷追回赃款数十万。第二件事是魏忠贤想杀工部郎婉仪的时候上告皇帝,要皇帝惩罚魏忠贤的不忠。虽然这篇墓志铭赞不绝口(对于逝者,墓志铭一般都是如此),但我相信沈有龙所说的两件事并非空穴来风,有一定的依据。我的信念基于两点:第一,崇祯十六年(1643),崇祯皇帝清理宦官党不久,沈有龙为李写墓志铭。虽然沈有龙是李的同道中人,私交不错,但他没有必要公然对抗朝廷,为宦官平反。作为两广总督,沈有龙当然知道“案件成立,党派之争愈演愈烈。王永光和文体仁是阴主,皇帝是坚定不移的。(明朝严党传)他不会,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第二,沈有龙的人品没那么低。据明史记载,沈有龙生于松江华亭。万历四十四年进士。除了尹县长。天启之初,授谏议,任河南副使。崇祯元年,唤回旧官,入老仆邵青,拜右都,谏福建巡抚。”可以肯定的是,沈有龙不是太监。更有价值的是,弘光元年(1645),清兵下江南。“游龙就是李、、张健等。从凯里起,又征壮士数千,镇守城池,将与二将军立于一隅,而侯则镇守金山。”八月初三,清兵进攻青浦。黄昏时分,其先遣部队到达松江城下,伪装成连长黄飞的部下。西门守军被它骗了,开门放了进去。城中,清军探子提前驻扎。这时,他们向城上喊话,拔出明旗,轻而易举地清旗。守军顿时乱了,城破了。起义军与清军在街上激战,沈有龙死于乱箭之中。一个能把生死置之度外,为国捐躯的人,会被李夸赞一笔丰厚的润笔费(人们认为沈有龙从李家得到了丰厚的润笔费),而无视自己的良心,称赞宦官是“毒兽”?(2)民国二十九年(1930)泰宁县志出版。编年史注:“明代著名学者李未作旧编年史传,似为缺典,今为补。”《李传》篇幅不长,只有百余字:“‘春爷’字白,万历为秀才,官行人,考绩第一,升中层。畅所欲言,不要回避有权势的人。它所谈论的都是关于世界的。在山东查案时,陶朗先贪了,他追回了一百多万两银子来支付军队。其完整性如此。熙宗年间,兵部尚书是北京的军政副教授。许宁、、给蟒玉、金、邵宝和太子太师。大众关心时事,他多次恳求养母。当时魏延天下生,福建省独树一帜。公众阻止它的力量是模糊的。”《泰宁县志》(民国版)基本沿用了墓志铭的内容,只是删除了李为冤屈弹劾魏忠贤,增加了福建未建魏忠贤圣祠,是“公之力制止”。泰宁县志为何如此,不得而知。然而,将李的贡献归结于福建未能建成魏忠贤圣祠,未免牵强附会。当时风靡全国的为魏忠贤建祠活动始于天启六年,发起人是浙江巡抚潘汝珍。天启六年六月初二,浙江巡抚潘汝珍向朝廷呈上修建魏忠贤圣祠的奏章,说:“魏忠贤,东厂,勤政报国,关心百姓。鉴于浙江这两年的灾伤,为各种费用做了铺垫,而百年来积累的陋习一旦改好,不仅手机用户会洗心革面,所有属于我们国家的人都会载歌载舞,互相诉说,互相佩戴。”请建造一座寺庙来表达你的愿望。"熙宗敕令:"相传魏忠贤勤政报国,关心百姓...宜从众,用建生殿,建在当地以永垂不朽”;并将建于西湖的魏忠贤庙命名为“普德”。监制卢婉玲也是别出心裁。他建议在国子监造新词,把不识字的魏忠贤比作孔子:“孔子写《春秋》,忠贤写《尧典》,孔子杀幼义,忠贤杀林东。宜建庙学中西文化,尊圣贤。”“重光圣学,不在孟子之下。”因此,“建庙”的活动风靡全国。《明史》记载:“每座庙的费用从几十万到几万不等,意思是剥夺人民的财富,侵占公款,砍伐树木。“当时福建巡抚是朱·。据《明史》记载,“秦湘找过老仆人邵青。杨炼不仅瓦解了魏忠贤,而且抵制了稀疏论。五年,以右都为福建巡抚,建功于贼刘洋、蔡三、刘中。旋以忠德,除名。”(《明史·方震传》)朱一直反对魏忠贤等宦官。天启之初,方振宇写了《论客家》,并“赠祁门倪思慧和临川朱琴。皇帝很尴尬,降职了三个官员。后来,由于太子的降生,他向世人大赦,并在众多朝臣的要求下,为赵思慧、、、等已故官员复职。“天启五年五月,朱以右都御史身份出任福建巡抚,自然不买魏忠贤的账;所以福建没有修建魏忠贤祠。这与李对的“握权制止”无关。当时李在兵部工作,在魏忠贤上了假船是肯定的,但不可能伸手到福建去“执右手制止”建祠。就算李真的伸手,福建地方官也不会买他的帐,因为朱是个连魏忠贤都不买的主。

李的性格是双重的,具有传统文人的正直、软弱、妥协甚至贪婪。初为官时,奉命出访,能“私借贷贿,一无所获”;当我看到同科一个秀才因为弹劾魏忠贤而被人用权杖打,我义愤填膺,抱怨不平等。这是从四书五经中爬出来进入仕途的臣子们巨大的道德和情感优越感。他们自以为是天理道德标准的监督者,要求君主按照圣人的传统道德标准为所欲为,不可越界。明太祖朱元璋也特别推崇臣子们“攻面直谏”的风气。所以在明朝,也有很多臣子敢于“批脸”。嘉靖朝的海瑞敢对皇帝说:“天下人已经很久没有直对陛下了!”大臣吴宗朝竟敢指责皇帝“自取灭亡,笑傲天下”。万历皇帝罗敢于指责皇帝沉溺于酒,贪婪,欲望和愤怒。天启二年,就连刚刚踏入官场的新文人文也敢一起立碑:“皇上不酷,不勤于政事,而不勤于言传。”红彤彤领着表演,鞠躬,起立。第一次出场就像个木偶,没有生意。“在这种氛围下,入科举的官员都以能‘谏’为荣。因此,李的“谏”是正常的,并不意味着这是一个故意打击谁的问题。

魏忠贤从天启元年五月掌控明朝朝政,即“是年五月,王安停,魏晋中用事。”(见《明太祖毛世龙传》)自魏忠贤“用事”以来,林东党就从未停止过对魏忠贤和熙宗奶妈客家的攻击。

天启二年,新部状元文奏魏。天启三年,周建宗上书,将魏忠贤与前朝宦官刘瑾相提并论,称其祸国殃民,要求惩处。随即,刘华洪、陈良勋、余世芳、黄遵素等人纷纷撰文,从不同角度直接或间接攻击魏忠贤。林东党对魏忠贤等人的攻击,不是基于政治观点或魏忠贤糟糕的政治才能,而是基于“祖制”——宦官不得干预政治。但偏偏从小不被父母疼爱的文盲皇帝朱由校,对从小照顾他起居的魏忠贤和客家人有着深深的“思念母亲(父亲)”情结;此外,朱由校自身厌政、贪玩的弱点,无形中纵容了魏忠贤和客家人私欲和野心的膨胀。到天启四年六月,明朝政局在这两股势力的冲击下发生了大裂变。在左副都的建议下,杨炼代表林东党写信列举了魏忠贤的24条大罪。林东党向魏忠贤发起总攻的动员令。当时,从大学生、大臣到北京的普通官员,都加入了这一行列,弹劾魏家人的奏折蜂拥而至,多达70多份。魏忠贤不是什么都不做,而是在目不识丁的皇帝庇护下奋起反击。于是,就有了“一棍子打死工部,里面全是医生和从业者,把你抓起来提意见。”。.....冬十月,吏部侍郎陈玉婷、副钦差大臣杨炼、京师钦差大臣左光斗被削职。“天启五年三月,逮捕了、左光斗、袁华中、魏大中、周朝瑞、顾,砍了的书。几天后,连等人被捕,到镇上抚摩监牢,相继死在狱中。四月的夏天,我在海出生,我剪了大学生的书。尚书李三才、顾宪成剪书。八月的中午,世界上的林东讲学院被摧毁了。”(《明朝熙宗二十二年》)

在权力高压的政治环境下,政治格局也出现了分裂。读圣贤书,熟读孔孟之礼的士人,也经历了很大的分化。

天启四年春,内阁大学士魏光伟率先投靠魏忠贤。与魏忠贤结成同姓同乡同盟,成为“内阁家报”。同年8月,另一名因贪污受贿被弹劾的进士出身的巡警崔成秀,被免职问话,投奔魏忠贤。“当时是,钟贤为朝臣作了攻击,很生气。方思必须得到外交部长们的帮助。显摆,相见恨晚。”这种政治投机带来了明显的利益,产生了极大的马太效应。那些羞于与宦官交往的文人,也忘了“羞”字,纷纷投奔魏忠贤。相当于宰相的内阁首席大学士顾炳谦,迂回地送了一个儿子给魏忠贤。兵部侍郎兼四川巡抚张公然冒充魏家子婿。就连内阁六部和四个方向的督抚、督抚也大多是魏忠贤的心腹。结果,一个新的政治集团很快形成了。魏忠贤集团有五虎、五虎、十子、四十孙。不仅“五虎”几乎都是进士出身,而且“十子”“四十孙”也大多是三商进士和中级以上官僚出身。“明朝太监的诅咒很酷,但附在上面的不是党员,是帮他们攻击的翅膀。这不是火焰的激烈滥用。”(《史明雁荡》)为了现实利益,这些人一旦脱下儒雅端庄的外衣,剩下的只是赤裸裸的私欲。他们投靠魏忠贤,取得政权后,急于贪污受贿,卖官鬻爵,安置私人,打击报复,是可以理解的。也许李太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名声(几十年的寒窗)而去了魏忠贤党。李依附于宦官是不争的事实,但他与崔成秀和吴不同。因为,从现有的史料来看,他并没有犯下“好色刑毒,快除恶丑”之罪,而只是一个“狠心为仆,三年等第二次失赎为民”的追随者。

李士雄写《宁化县志》说李“卖官”:“李在泰宁为京师钦差大臣,最贴心的是宫刑,在虎虎之列。老乡樊胜谋跑到叶纯门口招摇过市,为的就是受贿。知(王,宁化人)颇温柔,与杨近有同乡之谊,讽其为美官。”李世雄靠的是什么不得而知。然而,这一信息有几个错误:第一,李从来没有一个帝国顾问。李简历如下:万历四十四年(1616),任行人(正八品),天启元年(1621),工部(从七品),天启二年(从七品),天启三年。天启五年任太仆寺邵青(四品),天启六年任兵部右侍郎、左侍郎(均为三品)。同年年底升任兵部尚书,北京营军政助理员(二品),天启七年,任少保、某亲王官(从一品起)。据《历代官榜》记载,明代“都察院左右都是御史,负责监察执法。”李从来没有担任过这个职务。第二,李不在之列。魏忠贤的“五虎”“五虎”都是有据可查的。据《明史·魏忠贤传》:“此时内外大权归忠贤...外朝文官有崔成秀、田忌、、(李)和倪,是主谋,有‘五虎’之称;陈武被田二庚、许宪春、孙云鹤、杨欢、崔应元所杀,号‘五标’。”可以肯定的是,李不在其中。崇祯皇帝在五虎五虎中对百姓的惩罚也很严厉。“五虎”之首崔成秀,“钟先死,必然显其知。他罗列嫔妃,搜罗各种奇珍异宝,喊酒痛饮,一挥而尽,自饮而尽。斩首时,子铎被除名,其弟宁秀派其看守。”(《史明雁荡》)其余,“五虎”、、倪、、田忌等。追着他们送他们去部队。五虎田二庚、许宪春被处死,崔应元、杨欢、孙云鹤被派驻军中,以为附了权戒。”(纪《明北宗》)而李,崇祯皇帝只给了他一个“狠抓仆从,低人一等三年”的处分。可以看出,李与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李是贪官也是不争的事实。一座耗资数十万两白银建造的“尚书第”足以说明问题。但是,这点白花花的银子,是不是“卖官”赚的,值得怀疑。因为,抓到的时候,崇祯没有治他受贿枉法,也没有没收诺大的一个“尚书第”。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只能判他“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