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法院院长刘少云个人简介

刘少云现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

10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北京闭幕。经过表决,会议任命刘少云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刘少云此前担任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2065438+2008年3月,经时任检察长曹建明签署,任命刘少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检察官。2023年7月,大检察官研讨会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开始。

刘少云在研讨会上发言说,要“牢牢把握军事检察机关的政治性,坚持一切工作从政治角度出发,善于从政治角度观察、分析和思考问题,坚决防止单纯办案的局限思维,始终在政治和强军的大局下行动。”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的职权:

1.审理专任教师职务、专业技术三级、局级以上文职人员所犯第一审刑事案件。

2.审理在全军有重大影响的军队第一审民事案件。

3.审理对军区级单位军事法院第一审判决和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案件。

4、审核各军兵种军事法院判处的死刑案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5、审理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

6、本院和下级军事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的案件。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