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在奎涉嫌受贿案
彭在奎历任长沙市国土资源局芙蓉区分局局长、芙蓉区副区长、长沙市政府副秘书长。作为长沙市国土资源局芙蓉分局原局长兼城建副区长,彭身边一直围绕着许多房地产开发商和建筑商。长沙东屯渡建筑公司项目经理李健康就是其中之一。
早在1998,李还在经营砂石场的时候,就认识了时任国土局芙蓉分局副局长的彭。双方交往密切。
2001芙蓉区国土局拟建设办公楼和家属楼。接受李的请求后,在彭的安排下,李健康拿下了这个项目。2000年左右,原东屯渡农场加油站被拆除。
2003年,李购买了东屯渡农场加油站的无效许可证,并从长沙工贸公司租用了7亩土地建加油站。但是在市区建加油站需要很多管理部门的审批,李健康也不确定能不能通过。
2004年,李让彭在奎帮忙给中石化长沙分公司及相关部门打招呼,答应给彭加油站利润的20%,得到彭的认可。为了掩盖他们的关系,彭提议介绍同学朱武和李投资加油站。三人约定,朱武占20%,其余归李所有。为了保护彭的利益,李将彭20%的利润放在朱武名下,以朱武的名义持有40%的股份。
此后,经过彭给规划局、园林局、市政局等单位打招呼,加油站顺利建成,并于2005年开始运营。
2005年10年末,该加油站被中石化长沙分公司租赁,李健康获得租金105万元,剔除成本后盈利690万元。经协商,李、彭、朱三人分别拿出80万元作为备用金,并拿出654.38+80万元在加油站租用的土地上共同投资建设商务酒店,其中彭在奎持有36万元。余款430万元按事先约定分配,李健康通过朱武分三次送给彭80万元。这笔钱后来被彭用来买了别墅。
2006年,湖南长房集团以芙蓉区政府土地返还的形式投资建设高岭路。李又请彭在奎出山,并请长房集团董事长全真、总经理唐义成等人为自己接风。席间,彭极力向长房集团老总推荐李健康承接该项目,最终如愿以偿。
2008年,李健康因为自己的房子和自己开的模具厂拆迁,收购了5亩地建房。2011年7月,李在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时,为减免相关报建费,打了一份减免报建费的报告,让彭在奎以副区长身份签字。当时彭在奎已被调任长沙市政府,但仍在报告上签字,并将签字时间提前至2010 65438+2月20日。
几年间,彭在奎共收受长沙东屯都建筑公司项目经理李健康贿赂1.336万元。其中以拜年、过节名义发送17.6万元,收受加油站116万元。
随着彭在奎势力的上升,他的哥哥彭博奎也频频进入哥哥的商圈,试图从中分一杯羹。
2006年下半年,长沙市芙蓉区东安乡拟邀请长沙锻造厂房地产投资开发建设“芙蓉新天地”房地产项目,湖南金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也参与其中。由于竞争对手众多,许董事长找到彭在奎,请他帮忙协调。于是,彭多次给东安乡党委书记彭尚松打招呼。2007年9月,许与乡政府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
2009年,徐想把项目南侧的一块五六亩地整合到东海岸城邦项目中。在徐的要求下,彭不仅给乡党委书记彭尚松打招呼,还亲自给土地使用权人余打电话,为徐“协调”土地的整合开发事宜。此后多次以过节的名义给彭送钱,以承包工程的名义给彭在奎、彭博奎兄弟50万元。
毫不留情的帮朋友拆。
湖南新锦鸿集团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湖南鸿程集团房地产公司股东是彭的老朋友。自2002年以来,新金鸿公司在芙蓉区东方新城开发了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湖南宏成公司在水别墅小区开发了两个房地产项目。彭多次在项目规划、拆迁、周边路网建设等方面给予关照。2005年,彭在奎以其弟彭博奎的名义,在水别墅区享受“优惠”购房,后来又将其变更为儿子的名字。
2008年,湖南新金鸿公司承建的东方新城项目的一条规划支路遇到了“钉子户”,项目建设严重受阻。该公司老板、多次找彭帮忙协调,并要求政府拆除彭的房子。彭满口答应,经协调,芙蓉区国土局将向长沙国土局申请裁决。长沙市国土局裁定后,立即向芙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0年5月,彭同意由法院牵头,组织城管、街道等部门对彭家进行强拆。
2009年,长沙东安建筑公司总经理杨国强以芙蓉区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为业主,中标双阳路道路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杨也遇到了钉子户的拆迁问题,无奈之下只能寻求彭的帮助。彭后组织了拆迁,为杨排忧解难。
在此之前,杨与彭在奎已经熟识,彭在奎曾多次帮助杨在芙蓉区承接多个道路建设项目。杨的回报是贿赂彭15.5万元。
2007年下半年,湖南佳田投资有限公司以招商引资的方式收购了芙蓉区红橡湾房地产开发项目。2007年9月,为筹集资金解决原花城历史遗留问题,经长沙市政府同意,长沙市芙蓉区在浏阳河长山路以西拿出44亩土地招商引资。佳田公司董事长车有意参加,并通过原芙蓉区区委书记任邀请彭赴宴。
席间,彭答应协调,并详细介绍了招商项目。此时已有三家单位报名投资。其中,第一大道房地产公司股东陈芸茜以湖南东信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义参与其中,并于2007年9月将6500万元转入芙蓉区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账户。按照车上的要求,彭上前劝阻。2008年5月,芙蓉区重点办与佳田公司签订协议。
2010下半年,红橡湾项目不止一户不愿意拆迁。为了赶在汛期前开工,佳田公司副总经理洪钟多次找彭在奎协调解决问题。此后,彭组织有关部门对于家进行强拆。2011上半年,当地村民阻挠红橡湾项目工作,彭在奎到新桥村委会组织协调会,帮助佳田公司脱困。相关法律文书显示,彭在奎因对车的热心照顾,收受好处费近20万元。然而,随着他参与的深入,彭被送进了监狱。
被称为“慈利县首富”的张生汉,于2004年6月5438+065438+10月经介绍,与以许为法人代表的好房子房地产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土地项目协议》,共同开发长沙某建设项目。根据该协议,张生汉先后将4000余万元打入许指定的公司账户,许、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
据悉,该项目由长沙市政府以1993出让给华诚地产公司,总用地面积576亩。但由于这块地情况复杂,手续繁琐,整个操作花了很长时间才完成。在经营过程中,徐某与张某采用欺骗、伪造等手段,取得张某的信任。
2006年5月,张生汉以合同诈骗罪起诉徐、张。该案由长沙中院一审,湖南高院二审。许、张被判处无期徒刑,并被判处追缴财产赔偿张生汉。该案先由长沙中院执行,后由湖南高院指定张生汉家乡慈利县法院执行。
执行中,慈利县法院查封了徐、张收购的华诚公司47亩多土地。
据媒体报道,慈利县法院执行法官在调查中发现,芙蓉区政府、副区长彭在奎利用土地所有者华诚公司的名义,将一块市值上亿元的土地以3200万元转让给长沙新天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信公司”)。合同中,甲方公章为芙蓉区政府公章,但甲方法人代表签字为芙蓉区政府副区长彭在奎。追查该笔款项的结果显示,该笔款项并非由长信公司支付,而是由长沙嘉天置业有限公司支付,但金额为6000万元,且到了长沙市芙蓉区政府下属的重点项目投资建设办公室,由时任长沙市副区长彭在奎负责。
衡阳检方的起诉书还显示,2010年5月27日,慈利县法院已征用新桥村47.545亩土地,为佳田公司取得的“红橡湾”项目用地。土地被查封后,该车多次向彭求助。此后,彭多次向省人大和长沙市政府汇报,请求长沙市政府协调解除查封;并多次参与与湖南省人大、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张家界市政府、慈利县法院的协调。2010年9月10日,慈利县法院解除对该土地的查封。
2065 438+00 10 10月28日,张圣涵因抑郁情绪激动突发脑溢血死亡,张氏悲痛欲绝的家人随即四处告状,彭案爆发。
201165438衡阳市公安局于2月30日将彭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