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事不对人”和“对事不对人”
多年来,我接触到“对事不对人”是一种潜意识的政治正确。最近看了财新主编王朔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你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体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是一种可有可无的行为,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并不完全对立。
百度百科的定义是:做事不偏袒,不针对,不歧视,不侮辱。其他人也会采取同样的措施,说同样的话。也就是说,人无论好坏,只看对错。不过百度百科接着说:很有意思的是,很多工作中的事情并没有上面的分类那么清晰。同一个人处理同一事件,不同的人可能会得出不同的判断。
王朔老师对此的洞察如下:
之所以受欢迎,是因为作为模板容易操作。不管过去,不想未来,只观察当下可观察的开合。
“对人不对”是指在解决问题时,人是关注的焦点,只有解决了人的问题,才能真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王朔老师对此的洞察是:
对人不对,但看人难。人和事都没有模板,很难操作。这要看性格和运气。另外注意,这里的“人”是具体的自然人,不能外推至集体,否则会被贴上“非人”的标签,甚至是悲剧。
对待事物而不是对待人,不是公平公正,而是机会主义;区别对待的不是裙带关系,而是属于对人还很幼稚,经常被侮辱和伤害的弱势群体——因为还有希望,所以脆弱。
在生活中,那些经常标榜自己“对事不对人”的人,反而可能为“对事不对人”找借口,比如为一个人修改规章制度。
无论是“关于事,不是人”还是“关于人,不是事”,都只是简单的说法,并没有绝对的标准。同样的行为在不同的群体中可能会有不同的解释。
不过有一个简单的策略可以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