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的贷款被骗,工行的信用被骗。

工商银行卡突然被贷款平台扣4500元报警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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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识破骗局,揭秘骗贷套路!

所谓贷款诈骗,是指借款人或信贷机构内部人员采取捏造事实、隐瞒真相的做法,骗取信贷机构的贷款。随着经济下行和行业竞争加剧,各种骗贷案件层出不穷。通过一些典型的骗贷案例,希望对你识别骗贷有所启发和参考。

案例1——广西玉林信贷员以143村民名义骗取800万贷款被抓。

主要问题:员工道德风险,假贷款

近日,多家媒体报道,广西玉林市陆川县某金融机构信贷员以143村民为名,骗取金融机构贷款800多万元,归自己使用。近日,陆川县检察院以涉嫌骗取贷款罪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据媒体报道,犯罪嫌疑人钟因参与“”输钱,为筹集资金继续参与赌博,打起了骗取贷款的歪主意。2013至2015两年间,钟某骗取村民在自己不要的借款手续上签字,私自开设村民账户供自己收款。

钟某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办理贷款时村民保管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以村民名义申请贷款并用于自己赌博。随后,有村民发现存款莫名其妙被金融机构划走,甚至欠了几十万的钱。至此,钟骗取贷款的事实浮出水面。

据媒体报道,至2016年2月案发时,钟某已冒用143村民名义骗取贷款800余万元,其中一小部分用于偿还所骗取的贷款。

案例二——表亲合谋诈骗银行60万元。

主要问题是员工道德风险、内外勾结

2065438+2005年2月,运城某银行负责人向运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反映,其下属支行负责人徐某某至今未收回贷款60余万元,涉嫌非法放贷,请求立案侦查。接报后,经侦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发现徐某利用职务便利和贷款审批权、发放权,与其堂弟李某串通,操纵、非法发放贷款60余万元,全部用于其与其堂弟李某合伙经营的企业经营。由于企业经营不善,60多万元贷款全部打水漂。2015年3月,许被抓获,同年10月,许被判刑。案发后,李某某一直潜逃外地,公安机关多次追捕未果。4月15日,专案组侦查民警得到可靠信息,在河南郑州发现其踪迹。4月16日,专案组立即赶赴郑州,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在某宾馆内将李某某抓获。经审讯,李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经查,2014年,李某与表弟许某商量,利用许某在银行的便利,借了一笔钱做生意。两人合谋后,由李某某担任企业法人,后由李某某申请,并找张某某、李某、等亲友作担保,分三次出借60余万元用于企业经营。结果由于经营不善,不仅没赚到钱,甚至连筹款都赔光了。目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例三——烟台海参养殖户因骗取2600万元扩大经营规模被拘留。

虚假信息和贷款收集涉及的问题

据新闻报道,烟台蓬莱海参养殖户王某今年3月18日因骗取贷款被烟台开发区警方刑事拘留。王经营海参生意。原来生意极好,扩大经营规模需要大量资金。为获得银行贷款,王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做虚假陈述等方式骗取银行贷款,金额达2600万元。

王是烟台的一位海参养殖户。他这几年养殖海参赚了点钱,想在福建海域进行规模化养殖。因为缺乏投资资金,他想到了向银行贷款。恰在此时,烟台某股份制银行推出了针对水产养殖户的贷款业务。银行的贷款业务是“三三联保”,即三个符合贷款条件的主体可以互相作为担保人。审批通过后,三方可分别贷款300万元,贷款成功后,三方共可获得900万元。

王觉得银行的这项业务正好可以解决他的燃眉之急,但相比条件,想贷款又缺少担保人,于是王想到了家里的亲戚。

王用他常用的微信找到他的亲戚,让他们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并按上指纹。就这样,他伪造了贷款所需的文件。没想到,王的这些虚假材料居然通过了银行审核,贷款顺利获批。

王以“三三联保”的形式获得三组贷款,两组900万元,一组800万元,共计2600万元。大量的资金被王用来扩大规模,他在南方水域的养殖摊子也铺开了。

然而,从2013开始,海参加工业持续低迷,王的海参养殖加工生意开始风雨飘摇。

王某从银行获得贷款后,往年能够按期还款,但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王某一直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无奈之下,银行向开发区警方报案。民警受理后,通过调查发现,王用来申请贷款的信息中有多名贷款客户存在虚假信息,资金被套取使用。相关人员涉嫌骗贷。

2016 3月17日,开发区分局决定对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出具刑事拘留证明,并于次日在犯罪嫌疑人王某住处将其抓获。目前,王可能因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贷款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4——男子为“豪车梦”诈骗银行,最终因合同犯罪获刑。

主要问题是还款能力不足,提供虚假房产证和收入证明。

据新闻报道,大庆的小刘因为看着身边的哥们买车。为了面子,他在明知无力还款的情况下,通过朋友介绍与某银行签订了信用卡汽车专项分期付款合同。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小刘提供虚假的房产证和收入证明,骗取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从银行获得近20万元购车款。

因为小刘连续几期没有收到还款,而且经过调查,小刘买的车也去向不明,所以银行选择了报警。小刘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最终,经龙凤区审理,小刘认为,其与某银行签订合同时,提供虚假资信证明,隐瞒真实情况,其行为已构成合同。判处有期徒刑4年11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案例5-潍坊三名男子因伪造财产并以拒绝归还为由诈骗270万元而被捕。

假行驶证、房产证、土地证和流程漏洞涉及问题。

傅某、马某、张某在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从事不锈钢生意2011年。一个叫付某某的人找到他们,问他们需不需要贷款,说有“门路”帮他们办手续。由于没有财产抵押,三人伪造了虚假的车辆行驶证、房产证、土地证等财产证明一起交给付某某,要求其办理贷款。

付某某曾在某银行信贷部工作。他对贷款流程非常熟悉,认识几个业内熟人,知道银行管控不严的漏洞在哪里。三人把假的房产证给了付某某,每人还付给他2万元中介费。付某某帮张某借款70万元,帮张某、马某借款654.38+0万元,期限654.38+0年,并与三人约定由他偿还70万元。

成功骗取贷款后,付某、马某、张某将部分钱款用于自己创业,其余用于消费。放贷后,银行多次要求三人还款,但三人拒绝还款。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判决后,三人仍拒不还款,三人中无可执行财产。5438年6月+今年10月,奎文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银行报案后立案侦查,抓获付某、马某,为银行挽回经济损失46万元。

目前,付某、马某因涉嫌骗取贷款已被取保候审,张某被列为网上追逃对象。

案例六——女子伪造30张假证诈骗720万元,藏匿两年后终于落网。

主要问题是提供假证。

刘于2012在泉州经营一家汽车贸易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3张720万元。每张账单的还款日大约是半个月。到了还款日,她已经无力偿还。

于是,她找到一家担保公司,从担保公司借钱给银行。再从银行贷一笔款,归还给有能力按时还款的担保公司。这个操作到第二笔的时候,银行就停贷了。没有银行贷出的钱,不可能从担保公司贷到款。

她找了30本机动车合格证抵押给担保公司,继续向银行还贷。同时,她又以同样的形式向两个朋友借了40万、60万。之后,她就消失了。

找不到她的人,担保公司的人员拿出抵押的30本机动车合格证,发现是假的。报警后,警方确认该证明系伪造,并将她列为2013号逃犯。

藏匿两年后,刘日前被公安机关抓获。目前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准备移送。

案例7-联合“内鬼”贷款诈骗案

主要问题是内外勾结,信息不实。

2003年8月,广东省佛山市著名民营企业家冯明昌因涉嫌一起重大金融案件被司法机关开庭审理。但在2003年2月,他刚刚当选为广东省40位“最佳民营企业家”。

此后,冯旗下、有着“亚洲最大胶合板生产基地”美誉的板材因资金链断裂而停产。华光板块曾经拥有员工1万多人,年产值20亿元。

同年6月165438+10月,由中央和广东省有关部门组成的“806”专案组进驻佛山市南海区。2004年春节后,冯明昌被正式拘留调查。

2004年6月,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向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交的审计报告中披露,广东省佛山市私营企业主冯某利用其控制的65,438+03家关联企业编造虚假财务报表,并与银行内部人员勾结,从中国工商银行南海支行获得贷款742,654.38+0万元。

据悉,截至审计时,余额为6543.8+0.929亿元。其中大量贷款被转入个人储蓄账户或直接支取,有的甚至通过非法渠道汇往国外。经初步核实,银行贷款损失超过6543.8+0亿元。

最终,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原副行长冯明昌、叶家生、南海分行原行长林宇星、佛山分行原行长林俊江均受到严惩。

案例8——农行包头贷款诈骗案,涉案金额1.1亿元。

主要问题是内外勾结,信息不实。

2005年3月,银监会通报了中国农业银行涉嫌非法经营大案: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银行工作人员与信用社、社会不法分子相互勾结,通过挪用资金、虚假出具大额存单等方式,骗取银行资金654.38+0.1亿余元。

2004年,内蒙古银监局在银监会的统一安排下,组织开展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贷款现场检查。包头银监分局在对农行包头分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个别工作人员在汇通支行、东河支行的个人及贴现业务中,与信用社、社会不法分子相互勾结,骗取银行贷款。

检查发现,2003年7月2日至2004年6月4日,中国农业银行会同县支行市府东路支行、东河支行工作人员,以及包头市达茂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所辖部分信用社与社会人员勾结作案,挪用同业资金,虚开大额存单,办理假证,违规贴现,高息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现已查明涉案资金98笔,金额6500元。

案例九:某国有银行某支行被两家空壳公司诈骗2600万元。

主要问题是员工失职,空壳公司。

某国有银行从化支行被广州两家壳牌皮包公司贷款共计2600万元。2015年,广州中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分行副行长、金融业务分中心经理、两名信贷员,刑事责任1年9个月至3年不等。

2011年6月,时任某国有银行从化支行客户经理(即信贷员)李(女)在办理广州大祥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祥公司”)贷款业务时,未进行严格的现场调查,核实借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出具调查报告,贷前调查流于形式,贷后监管不严。但小企业金融业务分中心经理匡、分管信贷业务的副行长在未深入调查核实的情况下也同意确认,致使该行通过张等人向大祥公司借款2000万元,致使该行在案发时损失近16万元,造成不良贷款。

几乎与此同时,另一位客户经理吴某在2065438年10月+0165438+2月办理了广州彭懿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彭懿公司”)的贷款业务。也未对借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并出具调查报告,致使银行在案发时通过张等人向公司借款600万元,造成银行损失423万元。

原因很简单。信贷员没有进行详细调查,因为业务是领导介绍的,客户经理李交代,大祥公司是小企业金融业务分中心经理匡介绍的。他们一起实地查看,发现地址与营业执照不符。对方解释说他们刚搬到新地址。李还交代,由于对方提供了公司对账单和银行流水,她默认了核实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丁签字时,李没有仔细比较。

信贷员吴某供认,由于彭懿公司是由副行长陈某介绍的,他没有进行实地考察。在跟踪贷款去向和贷款人贷后经营场所时,他并没有去现场查看,只是让贷款人把相关资料发给他。副行长陈某承认,他不知道银行员工在贷款前是否实地考察过这两家公司。他对银行的贷款被骗负有责任,因为他未能了解这些贷款公司的真实情况。

案例10:山东七公司通过贸易融资骗取近4亿汇票。

主要问题是虚拟贸易。

2014年8月,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票据诈骗案。郭某,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人,与妻子设立淄博永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驰汽车”)、山东鸿昌达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昌达汽车”)等7家关联企业,通过关联企业之间虚假的购销合同,骗取工商银行、商祺银行、山东博兴农村合作银行、农业银行等共计3965.438亿元。

郭等人被提起公诉后,2013年,博兴县人民以骗取票据承兑罪对上述7家公司及郭定罪,其中判处郭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65438+万元。一审判决后,郭不服,提起上诉。原因之一是金融机构应当清楚购销合同双方是关联公司,购销合同是否真实。他本人没有使用欺诈手段取得票据承兑。2014年8月7日,滨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郭利用上述7家公司签订虚假购销合同,骗取银行承兑汇票11次,总金额391万元,暴露部分1.823亿元。其中,工行滨州滨银支行承兑汇票两张,总金额4000万元,敞口654.38+06万元;商祺银行博兴支行,金额15万元,敞口750万元;农村合作银行庞家支行,总额3600万元,敞口10.8万元;农行滨城支行办理承兑汇票业务6次,总金额3亿元,敞口65438+4600万。

后者承兑敞口到期后未能偿还的,由担保企业代为偿还。之前曝光的3000万,担保企业赔偿654.38+00万,农行垫付2000万后,对鸿昌达汽车提起诉讼。截至2014年7月,14,农行已追回15510,000元,接收鸿昌达汽车12辆半挂油罐车,应不会造成实际损失。

郭等人使用的方法并不高明,就是挂靠企业“左手倒过来”,签订虚假销售合同。以金额最大的中国农业银行为例。2012年3月20日,郭以鸿昌达汽车公司的名义伪造公司与永驰汽车公司的购销合同,向中国农业银行滨城支行申请承兑汇票6000万元,支付保证金3000万元,敞口3000万元,到期日2065438。仅隔一天,201,2012,郭再次以同样手段在滨城支行办理了8000万元的承兑汇票,支付保证金4000万元,敞口4000万元。

此外,郭灿实际控制的7家公司仅从名称上看出一些端倪,很多同名公司如“宏昌达”可能之前就有关联。

案例11——浙江贷款诈骗第一案:“阴阳账户”贷款诈骗案。

主要问题是空壳公司,阴阳账户

2006年2月23日,65438,交通银行某支行向杭州市公安局报案称,浙江志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军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志军涉嫌向银行贷款数亿元,已潜逃境外,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随着公安机关的调查,一起令人震惊的案件逐渐浮出水面。

从2003年到2006年8月,志军公司突然出现了100多家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子公司。子公司的老板都是公司员工,有的甚至是食堂大厨。这种异常现象已经引起了公安机关的重视。接报后,2007年6月5438+10月5日,杭州市公安局决定对志军公司、何志军涉嫌承包案立案侦查。2007年4月23日,杭州市检察院对在逃的何志军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从1995至案发,何志军指使王成福、臧作志等人在全国各地设立了140余家关联公司,即所谓的“志军系”,但这些公司在工商登记时,将自己没有实际出资或参与经营决策的下属、亲友登记为“名义上”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

据调查,大部分智骏企业都有两套报表系统。为工商和税务提供了一套真实的报表系统,称为账户。另一套虚报制度提供给银行贷款,称为乙账,这套乙账虚增资产、销售收入、净利润和销售成本,减少长期投资。这两套“阴阳账”用了好几年,在非法贷款诈骗过程中屡试不爽。

2003年上半年至2006年8月,何志军在明知自己完全没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况下,仍指使君智部工作人员提供修改后的审计报告复印件,编造虚假财务报表,伪造工业品购销合同,提供虚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资料,以“空壳”君智部西亚公司、凯利达公司、CIMC公司、久源公司、陈星公司、安泰公司等名义相互担保,先后骗取交通银行、安泰公司。

案例12:北京最大银行骗贷案:农商行高管内外勾结,空壳公司骗贷7亿元。

主要问题是空壳公司,内外勾结

2012 10 6月1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本市最大的银行贷款诈骗案进行了宣判,最终对原北京农商行8名高管进行了宣判,其中包括该行中央商务区原支行行长田军等5名支行行长、副行长。其中,田军获刑20年,北京华鼎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胡艺,涉案16人获刑3年至17年。

据悉,北京农商行8名高管伙同胡艺及其员工,通过虚构二手房抵押手续、小企业贷款手续等方式,在该行骗取资金7.08亿元。

经查明,2007年2月至2008年2月,华鼎担保公司董事胡艺、李菁菁从农村商业银行大郊亭支行、十八里店支行骗取贷款255笔,金额447余万元。此外,胡艺等人利用45家公司的名义,虚构公司需要流动资金等借口,采取了相互担保的方式。2008年9月至2009年2月,他们从十八里店支行骗取贷款45笔,金额超过266543.8+0亿元。截至案发,共造成经济损失3.6亿余元。

案件浮出水面2008年9月,交通银行个人金融部员工赵准备贷款买车时,无意间从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到,自己在北京农商银行十八里店支行有一笔莫名其妙的二手房贷款200万元。无独有偶,同一时期,建行员工魏在准备贷款买房时,也发现自己被“抵押”在北京农商行,随即报警。面对这样的怪事,他们向北京农商行总行投诉后,直接将此事告到北京银监局。

接着,2009年2月27日,胡艺的前妻李晶晶去一家农村商业银行的营业部申请信用卡,以便从其中一家空壳公司提取贷款。这时,细心的银行柜员发现,这家成立于1多年前的贷款企业的公章居然是新的,根本没有印泥。银行仔细调查后发现,该提款账户其实涉及很多小企业贷款,于是报警。

2009年3月底,北京农商行被骗4.6亿元的惊天大案曝光。当时,该行中心支行行长田军等8名责任人涉嫌串通骗取贷款,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华鼎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黯和为贷款提供担保的实际控制人胡艺也被司法机关调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0年6月,北京银监局证实,北京农商行原行长金、原副行长姜超被停职,中央商务区支行原行长田军也被免去行政和党内职务。

2065 438+00 8月初,北京华鼎信用担保公司董事长胡艺与8名骗取贷款的银行干部一起在市二中院受审。据悉,本案当时共有18名被告,其中北京农商银行CBD支行、十八里店支行、大郊亭支行的行长、副行长被控受贿共计近千万元。审判预计将持续五天。案发后,被骗的7.08亿元仅追回一半。

上述案例的启示

上述血淋淋的骗贷案件,给我们的信贷机构敲响了警钟。笔者认为,上述案例给我们以下启示:

启示一:骗贷的主要形式

纵观以上12个案例,骗贷的形式主要有:(1)提供虚假资料,包括假身份证、房产证、假行驶证、假土地证、假资质证明、假收入证明、假财务资料等。;(2)虚假贸易融资和虚构贸易。此类案件中,往往存在阴阳公司和关联公司,如案例10反映的情况;(3)利用空壳公司骗取贷款,如案例9、案例11、案例12;(4)员工道德风险,员工失职,内外勾结。在借款人利用虚假信息、虚假贸易、空壳公司骗贷的过程中,部分骗贷案件是内外勾结、员工失职造成的。

启示二:信贷机构需要优化自身治理结构。

良好的公司治理制度是信贷机构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石。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已经基本建立了风险管理体系。但由于种种原因,商业银行往往受到行政管理结构的制约,领导干预贷款的情况时有发生。建议商业银行建立以业务流程为中心的风险管理部门,直接向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通过这一制度的设计,可以形成有效的制衡,防范风险。

启示三:建立以业务流程为核心的风险管理体系。

信贷机构应在《商业银行授信指引》等文件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建立以业务流程为核心的信贷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是一种管理过程,包括对处理风险的方法、过程和系统的确定、计量、评价和开发,目的是使可避免的风险最小化,成本和损失最小化。一个完整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信用风险识别、信用风险评估、信用风险控制和信用风险管理评价四个环节。

工行融e贷绝对是骗子,不要上当。

正规工行的e贷是真的,不是骗子。你被假货骗过吗?必须用工行的APP或者工行的网银申请。

我在工行的贷款人员给我7000块钱说防止加息的费用被骗了。

你好,我想你刚刚被骗了。

如果想让贷款利率固定,可以选择签订固定利率贷款合同,不用支付现金。银行收取的任何费用都需要明码标价,并且需要发票。一般来说,按揭贷款只看合同,不会有额外的收费。

如果他不给你任何发票,你有证据可以让他拿回损失。

2019年,我在工银E贷了12000,让我交了440元的制作费和3600元的解冻费,却因为没拿到贷款被骗了。

工行没有“工银e贷”产品,也没有“工银e贷”手机软件。如果上当受骗,建议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目前工行提供e贷即“个人信用贷款”业务,无成本、无解冻费,可通过工行手机银行软件或工行e生活软件申请。

(回答时间:2019 165438+10月15,请视实际情况而定。)

工行贷e是骗子吗?

工行的e贷是真的,但是有一个工行e贷是骗子。请注意,工银e贷的名字也差不多。他们用工行的e贷来迷惑人,欺骗人。他们要先交900元手续费再转账,然后故意在你的银行卡里漏掉或者放错一个号码,然后告诉你冻结是不对的。如果你急着让他们下一次付款,他们会让你转几千块解冻费再下一次付款。结果是他们又成功骗了一个。请记住不要被骗。记住是工银e融,是假照片的骗子公司,不是工银e融。是真的。彼此相差甚远。一位受骗者建议,希望看到的人转发,不要让更多的人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