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词是北宋还是南宋?包拯是哪首歌?

宋慈(1186 ~ 1249)南宋法医学家。字惠甫,建阳(今福建)人,自幼勤奋读书,学而不倦。嘉定十年(1217)考中进士。他历任长汀县令、福建道邵等职,为百姓做了许多有益的事情。

嘉熙三年(1239),宋慈生被任命到广东监狱。嘉熙四年,迁江西提些狱而知赣州。淳祐元年(1241),他了解到了常州周俊。淳祐五年(1245)开始搜集整理《典藏补遗》资料,淳祐七年(1247)除宋慈之秘阁外,封养部分湖南刑狱,并担任驻府使,协助处理军政事务。

长期从事一些监所推荐工作的宋慈,认为监所视察是关系到全案“生死进出”和“汝废屈坤”(《文字狱集·宋许茨》)的大事,所以他总是“审监案再三,不敢掉以轻心”;通过认真实践,宋词总结出一条重要经验:错案、冤案与检察经验不足密切相关。所以近代流传下来的书,都是从《内书录》以下的几个学派中搜集来的,对他们所见所闻进行摘抄、补正、补充,总编成一个系列,称为《非正义集》。刊登在湖南县志,供省内检查官员参考,以达到“洗冤”的目的。这部法医学巨著一经出版,迅速传遍全国,成为后世许多实验室书籍的鼻祖。宋慈死后,李宗为他立了一座皇陵,以表彰他的功绩。

包拯(999-1062),庐州(安徽合肥)合肥西人,北宋天盛五年(1027)进士。

进了进士后,因为父母年事已高,他不忍心去很远的地方做官。直到父母相继去世,孝顺完毕,他才在亲朋好友的劝说下入仕。这期间,他在农村十年以孝顺著称。

宋任天长(安徽天长)知府四年(1037),政绩可观。任职后,调任知端州(广东肇庆)。回到北京后,他被任命为御史监,改为“言官”。行为不当或违法的官员可能会被弹劾。为了惩治贪官,清四年(1044)八月,他给仁宗写了《乞勿取贪官》,认为清廉是人的榜样,赃物则是“贼”。包拯七次上书王魁,揭露其“心如蛇蝎”,祸害百姓。并严厉批评了宋廷的官员任用制度。祐二年(1050)至祐三年,包拯知鉴院三次弹劾外戚张耀祚,试图查清恶魔冷情冒充太子的特大诈骗案,震惊朝野。

包拯在担任法官和第三司副公使期间,先后担任过JD.COM、陕西、河北等地的过境大使。他每到一个地方,都以减轻人民负担、革除弊端、发展生产为己任,提出了“济民利国”的经济思想。很多时候为了国家大事,说一些皇帝不爱听的话,批评大臣的权力,要求他停止皇帝给予亲信官僚的恩惠,一切都改走主管部门的正常渠道。他写了从魏徵到唐太宗的三封奏章,并把它们献给宋仁宗,作为他的座右铭,时刻保持警惕,专注于国家事务。我要求仁宗谦虚可训,明辨是非,不搞“先入之见”,而要爱惜人才,去除苛严,严禁刑罚,禁止异端,不可随意建筑,等等,被朝廷采纳实施。

嘉祐元年十二月(1056),朝廷任命包拯为全志开封府。次年3月正式上任,3年6月离任,前后仅一年多。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素有顽固性之称的开封府被管理得有条不紊。敢于惩治达官贵人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开封官员的嚣张气焰,及时惩治诬告刁民者。

由于包拯在开封执法严明,铁面无私,英勇无畏,宦官们不得不收敛起来,一听到包拯的名字就害怕。老少妇孺都知道包拯的名字,亲切地称他为“鲍特”。开封流传着一句话“达不到关节,就有阎罗养老。”。”阎罗比喻包拯铁面无私。

宋嘉佑六年(1061),官至某枢密大臣,次年五月卒。“京城官民皆悲,叹声满大街。朝廷呈诏吏部,十五卷《奏乐器》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