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筹备组工作流程
1.筹备组批准后,通知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公司在15日内将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上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应在收到相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信息提交筹备组;
2.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定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显著位置张贴,征求业主意见。筹备组将在公示栏刊登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发放给业主;
3.筹备组组织全体楼栋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4.筹备组将向业主张贴并公布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历、业主委员会表决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发送全体业主;
5.完成上述工作后,业主大会选举委员会筹备组将向街道办事处发送业主候选人名单及其简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和业主公约,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包括确定会场、组织人员打印选票、用设备猜箱、通知全体选民、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等。筹备组按照议程召开会议:收集并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业主委员会章程和业主公约;公开唱票计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会后,筹备组将公布大会签到表和选举结果统计。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如下: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
2.首批物业已交付2年,入住率超过30%;
3.第一批物业已交付3年。
成立业主委员会办理材料:
1,物业区域基本情况(四至界限、门牌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栋数、总户数、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入住时间、入住率);
2.业主或建设单位向地区局提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请求;
3.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向地区局提交了业主委员会成立报告;
4、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人员介绍(公示内容、登记表及公示照片)。筹备业主大会的筹备组会议纪要;
5.制定了管理规约(草案)、议事规则(草案)和业主大会选举办法。(宣传内容及宣传照片);
6、业主大会联络员(登记公示、半数以上业主签名投票、选举结果、公示内容及照片);
7.物业区域内业主名单及汇总表;
8、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公示、登记表和公示照片)、基本情况介绍;
9、提前15天召开业主大会宣传及会议流程;
10,业主大会签到表;
11,第一次业主大会会议纪要;
12,筹备组工作报告;
13,业主委员会选举;
14.通过了管理条例和议事规则的实施草案;
15,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分工;
16,业主委员会成员基本信息;
17,南京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
综上所述,居住在小区的人都应该知道,小区里一般都会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为了保证业主的居住环境,可以行使一些权利。
法律依据: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由业主推荐或者推荐。筹备组应当对候选人资格进行核实,并根据物业规模、产权份额、成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等因素确定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第十五条
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90日内完成筹备工作,并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之日起成立。
第十六条
对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前期开发部分符合要求的,可以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根据分期开发物业的面积、进度等因素,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补充业主委员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