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教育局机构设置
主要功能:
负责综合协调和各项服务,承担教育局各办公室工作的综合协调,处理教育党工委、教育局的日常文秘和行政事务。
负责文件处理、文件起草、文件收发、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会议安排等工作。,统筹安排教育党工委、教育局领导每周工作日程,统筹协调组织大型活动。负责与区级相关部门的联络和上级领导的接待。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和社会稳定工作。
负责教育党工委、教育局信息的收集、加工、传递、报送和宣传,以及信息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指导。
负责局系统重大教育体育新闻的发布,组织协调国内外媒体对教育体育活动的报道。
负责局机关的法制工作,承担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应诉工作。
协助教育党工委、教育局领导开展调查和政策研究,负责项目工作。
承办新区领导、教育党工委、教育局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批件或交办事项的督办。
负责党工委、教育局领导及局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后勤、生活服务、车辆管理。
负责安排外宾接待、外汇兑换和出国人员管理。指导基层单位的外事工作。
负责本局的安全和保密工作。管理和指导下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导演:庄深芳
主要功能: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和教育党工委的要求,负责本系统干部和其他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行政管理和教育、体育系统基层单位相当于副处级的干部;负责教育党工委直接管理的公共服务机构和其他基层单位,尚未明确机构级别的,主要由干部负责。
负责后备干部(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的推荐、考察、选拔和培养。
承担本系统管理的出国干部政审工作。
负责本系统管理干部的档案建设和管理。
负责本系统的老干部管理工作。
制定本系统人才培养计划,负责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的培训;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结构的调查,有计划地组织引进专业技术人员。
承担所辖各级各类学校的干部培训和师资队伍建设。承担本地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指导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和聘后管理工作。
负责本系统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及其家属的安置工作;根据国家有关人事制度、本地区人事调动规定和本系统人事调动程序,负责日常人事调动工作。
在本区机构编制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审批本系统各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负责本系统各单位工资基金的审核;负责本系统人员工资、奖金、津贴和晋升的审核和管理;负责调入和调出人员工资的日常审核和传递。
负责本系统退休、退职人员的审批。
负责本系统人员的福利待遇和疗养管理。
负责本系统人员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维护以及信息的计算机规范化管理;负责本系统人员的统计和报表。
负责本系统的奖惩指导。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导演:鲁玉刚
副主任:、倪
主要功能:
编制所属单位年度部门预算计划和专项资金滚动计划,安排预算内外各项事业的实施。
编制局系统长远规划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平衡、安排和落实各项建设资金。
拨付正常、专项、基建等资金,配合地方财政、审计部门对财政资金使用、财政预算外资金使用和财政预决算编制进行监督检查。
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设备和承包工程的,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招标方式进行管理。
负责基层单位采购专控商品的审核及相关工作。
审核报批基层单位相关收费标准,并配合物价部门检查执行情况。
组织协调各办公室,指导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开展统计工作。
受理局系统基层单位用各种资金安排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申请,并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项目审批手续。组织竣工决算,实施财政拨款项目审计和资金核实。
组织和协助组织局系统会计、统计等专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进修。
协调公共住房建设中教育、体育等配套设施建设的相关事宜。
指导局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导演:刘国庆;副主任:李春兰(党委副书记)、余显龙。
主要功能:
指导和协调党工委管理的党组织的基层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的建立、变更和撤销。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按规定开展岗位变动、民主生活会、党务公开等活动。负责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达标创优”活动。协助干部人事部门做好基层党的干部调整和任免工作。
负责了解本系统党员的思想状况,做好党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工作。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指导和督促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党员组织管理、党员组织生活、党员民主评议等工作。教育、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负责党的统计和党员情况的调查。负责党费的收缴和管理。负责党建信息工作。组织党建调研活动,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创新工作,总结推广本系统党建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贯彻本区党工委、教育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教育党工委、教育局领导完成本单位承担的任务。
负责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宣传贯彻党的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基层开展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和统战工作。
负责局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思想政治研究活动,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探索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载体和途径,组织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开展形势任务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
负责局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协调文明单位行业创建工作,指导基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具体实施市、区级文明单位、局创建文明单位先进集体两年一次的申报和评比工作。负责局系统的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及时宣传和弘扬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
负责机关内部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关加强作风建设,加强机关作风教育,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做好机关思想状况工作,了解和反映群众意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负责落实教育党工委、教育局党政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年度计划和安排,指导直属单位中心组学习,负责基层各级领导班子思想理论建设。
负责局系统统战日常工作,收集整理各级各类统战对象基本信息,加强统战对象动态管理。
负责局系统党外人士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和推荐工作,协助干部人事部门抓好局系统重点单位领导班子党外干部的选拔,及时推荐重点单位党外干部后备人选。
负责协调该局对台工作,开展对台形势教育和政策宣传,做好对台日常工作。
负责与民主党派浦东区委、新区知识协会、侨联、台联、民联等相关部门联系,互通信息,形成工作合力。
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室主任:宣;
主要功能:
负责履行局机关行政监察职能,具体承担专项治理等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的规定》,本地区教育体育系统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依法接受内部审计,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向局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廉政建设。
审核下属单位预算内外专项资金,监督资金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
对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和经营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和监督。
审计和监督下属单位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对所属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非经营性资产的安全完整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下属单位捐赠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对下属单位和学校进行审计,做好委托社会审计的管理工作。
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必要的审计人员。
指导和监督本系统相关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开展审计工作。
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学习业务技能,对其进行考核和奖励,维护其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合法权益。
采取有效措施激发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保证审计队伍的相对稳定。
承办新区纪委、教育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对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进行审计调查。导演:赵连根;副主任:周建明和陈斌。
主要功能:
贯彻国家和本市关于基础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根据本市教育发展规划,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并实施本区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对本地区基础教育进行宏观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
指导学前教育和中小学教育的保育和教育工作,负责基础教育的课程改革,指导基础教育的教学管理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
领导和管理本区基础教育中介机构和事业单位的业务工作。组织协调本区基础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负责本区基础教育阶段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协助上级招生部门完成其他学校的招生工作。
组织本地区基础教育阶段的教学科研活动,指导基础教育阶段的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本地区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方案,总结推广本地区基础教育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承担境外机构和个人在本地区合作办学和举办本地区民办学历教育机构的咨询、审批和管理工作,并提供业务上的指导。
协助局综合司做好基础教育系统的机构、人员、经费使用和财务项目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导演:乐云涛
主要功能:
宏观管理和指导本地区的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
制定并实施本区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领导和管理本区职业教育系统中介机构和事业单位的业务工作。组织协调本区职业教育系统各类学校的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组织本区职业教育的调研活动,指导职业教育阶段的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改革方案,总结推广本区职业教育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承担境外机构和个人在本地区合作办学及社会力量举办的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咨询、审批和管理,并进行业务指导。
协助局综合司做好职业教育系统的机构、人员、经费使用和财务项目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导演:盛文平
主要功能:
综合管理本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制定加强德育工作的规划和政策,负责德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调研和实践。指导学校德育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开展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校园文化建设。
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学生保健、艺术教育和科普工作。指导学校对学生开展国防教育、民防教育和军事训练,指导区级学校艺术团体,协调各级学校学生参加体育竞赛、艺术交流和科普活动。监督学校食品卫生。
承担本地区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为本区各级教师和公务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和管理服务。向本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街道、乡镇提供规范用字的政策咨询和管理服务。
组织本区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心理、体育、艺术等方面的教学科研活动,指导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改革方案,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导演:马春付;副主任:张永冠、刘奇
主要功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体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根据全市体育发展规划,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本辖区体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对本地区的体育事业进行宏观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
贯彻执行奥运争光计划,负责业余训练,培养体育人才。做好少儿体校和重点体校的培训工作,做好教练员的考核培训工作。逐步建立体育科研机构,培养体育科研人才,提高科学训练水平。会同德育处等有关部门做好学校体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级各类体育俱乐部的管理和协调。
认真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地区群众体育工作,负责区级体育协会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协调社区健身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完善本地区群众体育工作网络。
负责本辖区体育场馆(学校)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领导和管理本地区体育中介机构和事业单位的业务工作。
负责管理和协调本辖区的体育市场和中介机构。
研究制定本地区体育竞赛制度和工作计划,负责综合平衡本地区体育竞赛工作,指导基层体育竞赛工作。
负责裁判员技术水平的组织、管理、培训、考核和评定。负责运动员成绩的审批和推荐申报。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组织、管理、培训、考核和定级。
负责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科研成果的评审、鉴定、推广和应用。
协助局综合处做好体育系统的组织、人事、经费使用和财务项目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