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卫国的简历。
1974-1978,辽宁省盖县熊岳公社知青,大队党支部副书记、书记,公社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主持工作);
1978 ——1980,辽宁省盖县团委书记;
1980-1981年,辽宁省盖县陈屯乡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1981年——1989,辽宁省盖县县委宣传部部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常务副县长(其间在辽宁省委党校第一批脱产培训班学习);
1989 ——1995,辽宁省营口市委副秘书长、秘书长、常委(其间在中央党校2班学习);
1995——2000.11,辽宁省营口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书记;
2001.03——2011.10,辽宁省纪委常务副书记;
2001.10——2003.02,辽宁省委常委;
2003.02——2013.04,辽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2013.04——2013.06,辽宁省委副书记;
2013.06——2015.07,辽宁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
2015.07——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检纪检组组长。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和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第三届和第四届理事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