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被骗怎么办?

求职被骗怎么办?

一旦发现找工作被骗,应及时向招聘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劳动监察大队或公安派出所举报,寻求法律保护。但由于劳务诈骗往往涉及公安、工商、劳动、人事等多个部门,求职者应根据情况选择最有效的投诉部门:

1.如果投诉对象是法制机构,求职者可以找劳动部门;

2.如果被投诉人是无证经营的职业介绍机构,求职者可以同时向工商、劳动部门投诉;

3.如果求职诈骗特别严重,诈骗金额较大,可以向公安部门举报。

那么,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应该如何维权呢?

如果就业中心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所列待遇、工资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求职者应向劳动部门举报,要求查处。劳动部门可对就业中心进行处罚,并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求职者。求职者的损失也应按相关规定赔偿。

用人单位以培训费、押金、保证金、保证金作为用工条件的,其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求职者可以拒付,并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

用人单位以招聘业务员为名,设置业务员无法完成的任务,让业务员拿不到工资,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被劳动部门查处。情节触犯刑律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

女儿大学毕业了,却在为找工作发愁。焦急的五保男子李某认识了穆某。李某深信穆某能帮女儿找到工作,于是给了他7万元帮穆某,钱给了却迟迟没有消息。经警方调查,原来穆是个骗子。

2013 10,李在五保遇到穆某,穆某说可以在财政拨款单位找个正式工作,办理此事需要7万元。因为李的大女儿大学毕业后在家待业,他很着急,就相信了穆的话,决定让穆给女儿找个工作。

2065438+2003 165438+10月8日,李通过吴堡县邮政储蓄银行向穆某的卡上打款7万元。收到钱后,穆某打电话通知他钱到了,说自己在玉林,半年后让女儿去上班。后来李多次向穆询问此事的处理情况,穆表示一切正常,并承诺2014年6月上班。2014年6月,李联系穆,穆一推再推,以各种理由处理,并表示7月份一定能上班。

7月,李联系穆某时,穆某有时不接电话,有时关机。他觉得情况不妙。他给穆发短信说安排不了工作,要退款。可是穆一直不给退款,他这才意识到被骗了,赶紧报警。

2015 65438+10月23日,穆因涉嫌诈骗罪被吴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7日被批准逮捕。

吴堡县52岁的穆某,其实是个不折不扣的农民。穆某向警方交代,他拿到钱后,并没有用来给李某的女儿找工作,而是将其中的5万元用于哥哥在富县的工程,剩下的2万元被自己挥霍一空。当时因其将钱投在哥哥的工程上,故意编造指标认识了一个吴堡副县长和一个玉林城建监察大队的正式岗位,骗取李的钱。案发后,穆的家人给予积极退赔,并取得了李的谅解。

吴堡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穆某以给他人安排工作为名,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被告人穆某犯罪情节轻微,且有悔罪表现,可以缓刑。公诉机关的量刑意见要在整个案件中综合考虑。依法认定穆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54.3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