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典当行需要什么资质?
法律主观性:
开典当行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典当行须有两个法人股,法人企业须成立三年,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每年总营业额15万元以上;2.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如:股权等)的典当业务。),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3.典当行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股东实缴货币资本,不包括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
法律客观性:
《典当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设立典当行,申请人应当向拟设立典当行所在地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一)拟设典当行的名称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二)典当行章程、投资协议和承诺书;(三)典当行的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四)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五)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6)法人股东近期财务审计报告及出资证明复印件、法人股东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营业执照;(七)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有效文件;(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