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永健的主要经历

戴永健

戴永健,湖南岳阳人,高级(一级)律师,中国优秀律师。中南政法大学学士,湘潭大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博士。1992取得律师资格,1993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擅长办理民商事法律服务,尤其在建筑房地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公司治理等法律服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中文名:戴永健

别名:无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湖南岳阳

出生日期:1969年8月29日。

职业:律师

毕业院校:湘潭大学、中国政法大学。

信仰:没有

主要业绩:《房地产交易》主编。

被全国律协评为2008-2010全国优秀律师。

被湖南日报报业集团评为“湖南地产十大创新人物”。

被湖南省律师协会评为“湖南省优秀律师”。

国务院被命名为国务院城市检查组成员。

代表作品:《房地产交易》主编。

代表作:法律谈判的理论、策略和技巧(如何做好调解人系列)

轮廓

戴永健,上海建伟(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一级)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博士,房地产EMBA,1994开始专职律师工作。

创通商务谈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法律谈判专家

湖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学历

中南政法大学本科

湘潭大学硕士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

专业特长: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

社会地位:

湘潭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

中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

点睛网络律师学院高级培训师

湘潭大学建筑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业务委员会委员。

湖南省第八届律师协会副秘书长

湖南省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

湖南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

直属机关青年联合会第三届委员会副主席。

湖南省青年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湖南省房地产协会副会长

湖南省建设法学会副会长

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中国建筑房地产律师网CEO

建设部中国房地产报特约记者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业务专家。

湖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

社会声望

被湖南日报报业集团评为“湖南地产十大创新人物”。

被湖南省律师协会评为“湖南省优秀律师”。

被中国建设报评为“首届全国建设领域百名优秀职业律师”。

国务院被命名为国务院城市检查组成员。

被湖南省工商联房地产商会评为“湖南地产魅力人物”。

被湖南省高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14部门评为“湖南省优秀青年卫士”。

被共青团、青联直属机关工委评为“湖南省优秀青年”。

被湖南日报报业集团评为长沙房地产创新人物,被湖南省司法厅评为“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先进个人”。

被全国律协评为“2008-2010全国优秀律师”

戴永健律师1992取得律师资格,1994开始专职律师工作。擅长办理民商事法律服务,尤其在建筑房地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公司治理等法律服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戴永健律师打破“常年法律顾问”的传统服务模式,采取“以合同管理为中心”、“非诉为主、诉讼为辅”的模式,遵循“预防为主、超前服务”、“与项目同期服务”的原则,注重事前参与,避免纠纷。在湖南省律师事务所率先组建建设地产法律服务团队,倡导团队服务,在湖南省建设地产法律服务领域开拓建设地产项目全程法律服务的创新理念,将专业法律服务渗透到项目建设、开发、运营的各个环节。由他创办的中国建设房地产律师网、湖南新农村土地法律网、中国公用事业与基础设施法律网、房地产律师等,在律师界有较大影响力。

戴永健律师参加过世界谈判大师罗杰·道森的优势谈判培训,接受过美国马萨诸塞大学和马萨诸塞法官协会组织的ADR调解培训。具有多年商务谈判、策划、调解的实践经验,擅长在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中通过非诉讼(ADR)解决纠纷。

学术成就

1、2001分别在湖南省建设厅、湖南省房地产协会、湖南省房地产开发协会出版的《湖南房地产》杂志上发表题为《对《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商榷》、《抵押担保引发的诉讼》、《拆迁安置中国家权利与个人权利的平衡》的文章。

2.2001,中国图书出版有限公司出版的《湖南购房指南》发表了一篇名为《房地产法问答》的文章;

3.2001中国房地产报出版的《中国房地产报》刊登了《阳光操作——开发商在土地出让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一文;

4.2002年,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的第二届中国律师论坛大型研讨会上,参加了“中国能否在短期内出现名牌律师事务所”的辩论;

5.从2002年开始,在三湘都市报开通“戴永健房地产律师信箱”,发表文章近130篇;

6.2003年在第三届中国律师论坛论文发表《从谋优势到赢优势》一文;

7.2003年,《应对购房风险的七种武器》一文发表在三湘都市报出版的三湘都市报上。

8.2004年8月,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2004中国民商法律实务论坛·全国法律实务研讨会”上发表《开发企业商业地产投资法律风险分析》一文,获“优秀奖”;

9.2005年7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在“第七届中国民商事法律实务论坛全国法律实务研讨会”上发表的文章《国有划拨土地能否强制执行——湖南省划拨土地拍卖引发的法律思考》作为优秀论文发表在中国法制出版社《律师文摘》2005年第五辑;

10、2005年参与编辑《湖南购房指南》等书籍;

11.2006年主编《房地产交易》一书。5438年6月+2007年10月,该书由中国民主与法制出版社出版,深受读者好评。

12、2006年,《在线律师:法律服务的未来领袖》在《中国律师》发表,引起广泛反响;

13.2006年在《湖南房地产》杂志发表《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法解读》;

14,发表于2006年湖南房地产杂志《信贷、税收、土地新政出台,开发商如何应对——解读房地产新政》;

15.2006年出版《论民商法律实务中开发商与建筑商利益的冲突与平衡》;

16、2006年为制定湖南省政府《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提出相关立法建议,被立法采纳;

17.2007年,《湖南房地产》杂志发表《节能促和谐,科学发展添利器——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8、2008年与周智芳博士合著的《长株潭城市群背景下的轨道交通立法初探》在业内产生较大反响;

19、2009年与周智芳律师合著《长株潭城市群农村土地安置模式研究》一文,再次获得第六届长株潭经济论坛优秀论文二等奖,收录于《长株潭城市群2009蓝皮书》;

20.2009年,在第八届律师论坛上,由戴永健律师领衔,律师协办的《论农民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主体地位》一文和戴永健律师、谭律师合著的《建设项目BT模式和带资承包模式相关问题分析》分别收录在《民商律师实务》第四辑和《房地产律师建设项目实务》第四辑中。

21 2009年,在第六届法官学者对话论坛暨湖南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2009年年会上,戴永健、周智芳律师发表了《建设工程质量缺陷侵权责任探讨》一文;

22.2009年《农民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主体地位》、《建设工程BT模式和带资承包模式的相关问题》、《建设工程质量缺陷侵权责任的探讨》论文分别被收录在《民商事专业律师实务》第4辑、《建设房地产律师实务》第4辑、《2009年中南六省(区)律师论坛》论文中。

23.出版《法律谈判的理论、策略和技巧》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