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亿万富翁身陷“离婚门”。12世仇如何在真假婚姻的争论中结束?

他的同居女友以上亿资产将他告上法庭,起诉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没有结婚证就打离婚官司,真是闻所未闻。法院允许两人“离婚”的判决更是出乎他的意料...

文|蒋寒

作为某集团的董事长,张平又低头看了看手里的纸,那是他的同居女友吴珊对他提出离婚的民事起诉状。吴山请求法院判令他们离婚,并分割高达351.9万元的共同财产和价值1.68亿元的集团股份。

拿着民事起诉状,张萍迟迟不能释怀:吴山和自己没有登记结婚,凭什么离婚?但吴山坚称,两人早在12年前就登记结婚了,他们也出具了夫妻关系的相关证明。

激情过后难以上岸,同居看似浪漫。

张平出生于6月,1962,11,原本是四川一家供销社的普通员工。1992年6月,不甘平庸的张平毅然辞去公职,下海创业。因为工作努力,人缘好,他很快成为川南最大的钢材批发商,除了两个大型商场外,还有近30家连锁超市。

然而,就在张平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他的婚姻却变红了,这段失败的婚姻在他心中留下了难以愈合的伤疤。离婚后的张萍不缺大胆热情的追求者,但他对别人敬而远之。结婚五年后,他和年幼的女儿相依为命。如果没有吴山,也许张萍的单身生活还会继续。

那是6月23日下午,1996。张萍突然接到了一个陌生女人的电话。对方说她叫吴珊,是当地一家报社广告部的员工。吴山告诉张平,报社推出了新的优惠措施,问他愿不愿意借此机会做个广告。

张平的公司本来是报社的大客户,但对新吴山不熟,想见面详谈。第一次见到吴山,张萍就被她独特的气质所吸引。因为对吴山的好感,张平不惜一次性投入6万多元做广告。这让吴山非常感激,两人的联系也更加频繁了。

随着交流的深入,吴山得知张萍早已离婚。她在表示深切同情的同时,也向他透露了自己婚姻的不幸。因为老公的花花公子,吴珊两年前和老公离婚,带着年幼的儿子和女儿一起生活。或许是因为同舟共济吧。那天之后,张萍对吴山照顾得无微不至,无论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上。

当年8月,张平临时去昆明参加一个商洽会。想到吴山生活的艰辛,张萍想邀请她出去散散心。吴手头没有急事,答应一声就下来。

博览会结束后,张平带吴山出去玩。当他们正玩得开心的时候,突然下起了大雨,两个人都湿透了。那天晚上,张萍发高烧。吴山说着,不顾张萍的阻拦,冒着大雨去给他买药。

十分钟后,当浑身湿透的吴山蹲在张萍床前,小心翼翼地给他喂药时,张萍心潮澎湃:离婚这么多年,这只是梦里的一幕!张平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一把将吴山搂进怀里...

从昆明回到成都后,吴珊辞去了报社的工作,他们很快就同居了。

一开始两个人都觉得很舒服很浪漫。但生活毕竟不是“过家家”。短暂的甜蜜过后,吴山的一些缺点和不足很快暴露在张平面前。张萍眼中的吴山不再温柔体贴,而是忙着买名牌衣服,缠着张萍买房,也不照顾家人。有时候吴山的亲戚遇到困难找她要钱,她总是二话不说就借,一块钱平摊在家里。因为这些原因,吴山向张萍提出结婚的时候,张萍没有同意。他甚至后悔和吴山在一起。

人生中的一个失策?单身富豪突然陷入“离婚门”

1998年5月,张平安排吴山在自己的商场担任商场部副经理。他想,如果两个人将来不合适在一起,至少吴山可以有自己的事业,这样他心里会好受些。

为了让吴姗尽快熟悉业务,张萍开始手把手地教她。很快,她就能自己把这么大的商场管理得井井有条了。

看到张萍这么信任自己,吴山很感激。她相信张萍爱她,于是借此机会要求张萍再结婚。

不过,张平还是含糊其辞。其实他一直想让吴山摊牌,说明两个人不适合在一起。但是,他一直很重视人才。然后他想:如果分手,吴山会离开他的公司吗?不管怎么说,她真的是生意上的好帮手。见张萍躲躲闪闪的,吴山很生气。

之后的一段时间,每天从商场回家,吴姗都黯然神伤。她开始担心自己的未来,害怕张萍会像某些有钱人一样突然把自己从他身边踢开。

时间很快到了2006年。春节后不久,因为张萍要去成都照顾生病的父亲,他把一个重要的任务托付给了吴山,把她提拔为一家百货商店的经理,把百货商店的所有业务都交给了吴山。但张平万万没有想到,他的信任会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

坐拥百货高层,吴山开始“大出风头”。她把曾经在银行工作的二哥吴军安排进公司集团,担任部门负责人;2006年起,吴军担任集团副总经理。根据集团审计部后来的调查,2007年上半年,吴军掌管的一家商场亏空654.38+07万元。

2008年3月1日,吴山将8800余万元转入张平银行卡,后又转走8600余万元。根据该集团后来查明的情况,吴山仅用信用卡购买的房产就高达1000万元,从银行卡转出的金额高达数千万元...

2008年2月,身在成都的张平接到公司集团干部职工举报,称吴山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产。起初,张萍并不相信,但当他来到自贡工商局调取公司档案时,发现吴珊伪造了工商登记文件,将集团29.98%的股份过户到了她的名下。公司的档案也多次被更换和篡改。

对此,张平极为震惊,立即找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的资金专项审计报告,吴山在担任总经理期间,造假总额高达9305万元!

2008年8月20日,张平召开董事会,免去吴山总经理职务。吴姗离开公司的时候,张萍准备好好跟她谈一谈,吴姗却一脸无所谓,甩出一句话:“你会后悔的!”

由于急需处理吴山留下的烂摊子,张平没有多想吴山临走时说的话。然而,2008年9月5日,他突然收到一份关于吴山离婚的民事起诉状。诉状中,吴珊请求法院判令她与张萍离婚,并要求分割351.9万元等共同财产,以及价值654.38+0.68亿元的集团股份。

真假婚姻之争,如何结束12的恩怨?

拿着法院送达的传票,张萍很不高兴:没结婚怎么走?张平认为吴山一时冲动做了一些过激的事情。

于是,基于让事情顺其自然的想法,张萍找到吴珊,劝她不要这么无理取闹,并告诉她,如果他能把挪用的公司钱还回来,就可以不追究她的责任。但吴山似乎下定决心要“离婚”,没有理会张萍的话。

于是,在接到法院传票后不久,张平遂以他与吴山不存在夫妻关系为由,将当地民政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他与吴山的婚姻登记。但在案件开庭审理前,法院发出了他与吴山离婚案的开庭通知书。

2008年6月165438+10月10,法院开庭审理。在法庭上,吴珊要求法院判决她和张萍离婚,并分割张萍的8套房产、多辆名车、百万存款、股票、基金。另外,她目前无业,应该得到80%的共同财产。

随后,吴珊向法院提供了一份盖有“民政局婚姻登记专用章”的《夫妻关系证明书申请书》,证明她与张萍是合法婚姻关系。申请书中记载,吴山与张萍“结婚登记”的时间为“1997 65438+10月27日”。2001 65438+2月31因两人结婚证丢失,民政局出具夫妻关系证明。申请人栏和见证人栏由“张平”和“吴山”按手印签字。

面对吴山的《夫妻关系证明书》等材料,张平百思不得其解,因为上面的签名根本不是自己的。

为了查明事情的真相,2008年2月8日,律师溥杰赶到民政局,拿到了吴山所说的“夫妻证明”。该证明的大致内容为:张萍与吴珊于2006年6月27日在本院登记结婚,结婚证号为。然后,普姐去新街办事处调取了1997 65438+10月27日的结婚登记档案。

然而,第二天,法院再次向张平送达传票:本案定于2008年2月17日上午9时再次开庭。

溥杰得知后,立即与法院法官联系,希望能重新安排庭审时间,随后起草了延期审理的申请。但法院没有采纳,于07年2月17日进行了缺席审判。在此之前,张平向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申请的笔迹等鉴定报告尚未有结果。

2009年元旦前夕,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姗姗来迟”。根据该意见:

1.不能认定1997 65438+10月27日的结婚申请登记表上“张萍”的签名是张萍所写;

2.认定“申请人一栏中“张平”签名的签发申请不是张平所写;

3.现认定1997 65438+10月27日的结婚申请登记簿上的手写文字“吴山”及下面两行是吴山所写,2001 1 <婚姻关系证明书>见证栏“张萍”的签名是吴山所写。2002年6月4日婚姻状况证明书上“四川集团有限公司”的印鉴和2006年2月36日2006年2006年2006年2006年2006年2006年2006年2006年2006年2006年

看着鉴定结论,张萍长舒了一口气。然而,在他康复之前,法院通知他将于2009年6月24日宣判。张平和律师都惊呆了:笔迹鉴定报告都没审核过,怎么宣判?

2009年6月24日,法院如期宣判。法院出具了《关于出具张萍与吴山准予离婚的申请》,吴山得到张萍个人财产的55%。

同时,法院查封了张平名下的三处房产、全部银行存款、股票、基金账户。根据吴珊的财产保全申请,她应该得到夫妻共同财产的55%。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的55%,法院只能查封张萍个人名下全部财产的55%,但当时却查封了张萍名下的全部财产,这让张萍觉得不可思议。

由于流动资金严重不足,张平的集团很快陷入困境,资金链濒临断裂,集团不得不紧急关闭6家连锁超市。公司的员工得到消息后都很恐慌,这给公司的运营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2009年2月,张平以一审法院在审判程序上违反法律为主要理由,向中院提起上诉。他在上诉状中还提出,本案应以之前提起的行政诉讼的审理结果为依据,撤销婚姻登记。在行政诉讼尚未审理的情况下,应当按中止诉讼处理。同时指出,吴山因涉嫌侵占罪、伪造公文罪等多种犯罪,请求法院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侦查。

很快,案件被移送到中级人民法院。

2009年4月11日上午,二审准时开庭。在此次庭审中,法院主要围绕三个争议问题:一是一审审判程序是否违法;第二,张平与吴山是否存在婚姻关系;三是一审判决分割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庭审中,吴山及其代理律师表示:法律虽然明确规定婚姻双方必须亲自到场,但并没有明确规定婚姻双方必须亲自签字,证人可以代表没有书写能力的一方签字。

听到吴山的辩解,张萍很不解:他是大学生,还需要别人帮他签名吗?

现在,正在等待二审结果的张平,感觉筋疲力尽。他万万没有想到,在摆脱了五年婚姻的阴影后,自己的情感和事业再次遭受沉重打击...

律师评论

张维为(律师)

鉴于二审争议的焦点,现简要评论如下:

第一,一审程序存在诸多不足。

1.限制了张平的证明权。

张平直到一审开庭才知道吴山有那么多伪造婚姻关系的证据,所以可以逻辑推断本案适用简易程序。所以当张平及时申请延期审理时,法院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准予延期审理,以保障张平的举证权利。本案中,法院拒绝延期审理,坚持仓促判决,明显程序不当。

2.撤销婚姻登记行政诉讼案件判决前,没有依法裁定中止离婚诉讼。

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应当裁定中止离婚诉讼,待张萍撤销婚姻登记的行政诉讼判决结果出来后,再恢复离婚诉讼。法院不这样做也是违法的,直接影响张平的实体权利。

3.对张平的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

本案中,吴山索要张萍财产的一半,其出具的保全保证书也说明了请求的范围,但法院查封了张萍的全部财产,明显违法。

第二,张平与吴山的婚姻关系需要质疑。

吴山的代理律师关于结婚登记不需要他签字的说法是狡辩,逻辑上站不住脚。法律明确规定婚姻双方必须亲自到场,以保证婚姻登记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在一方有书写能力的前提下,没有理由让他人代签,婚姻登记机关也不允许这样做。可见,张平称吴山被授权代签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第三,判断一审判决分割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吴山与张萍之间是否存在婚姻关系。

如果没有婚姻,根本没有共同财产的分割;假设前提成立,要看法院认定的财产是不是婚内取得的。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只有婚内取得的财产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只有婚姻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