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民宿有什么要求?
首先,成为寄宿家庭所需的条件
1.住房条件:房屋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内部设施配备齐全,特别是卫生间、厨房、消防设备。
2.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具备酒店经营条件的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需合法。
3.申请人资质:申请人必须18周岁以上,无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济能力,能够承担经营风险。
4.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个人经营或非个人独资经营的民宿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5.合法经营:B&B的经营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从事非法或违法经营活动。
6.安全管理:B&B经营者应重视安全管理,确保客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7.顾客服务:B&B经营者应为顾客提供热情、周到、高效、准确的服务,确保顾客的合理要求得到积极满足。
第二,寄宿家庭
B&B是指利用当地房屋等闲置资源,营业用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当地自然、文化、生产、生活方式体验的小型住宿设施。homestay这个词的起源来自日本的homestay,来自欧洲的B&;b,即提供住宿和早餐的家庭旅馆模式演变而来。
这个定义充分解释了B&B区别于酒店或餐厅的特点。B&B不同于传统的酒店,可能没有高端豪华的设施,但可以让人体验到当地的风土人情,人民的热情和服务,以及不同于以往的生活。
三、酒店的现状
早期大部分民宿都是家庭副业经营。随着民宿越来越受欢迎,民宿创造的商机太有吸引力了。原本定义为家庭副业的经营模式逐渐被家庭主业模式所取代,甚至房地产投资人、新移民等等,大家都冲进了民宿这个行业,竞争对手比比皆是。
质量、服务、效率的竞争管理需求逐渐显现,民宿的生意很大。正因如此,台湾省住宅区逐渐向精致、奢华、高价、高服务的方向演变。
据交通部观光局统计,2003年台湾省合法民宿只有124家,而2007年台湾省注册合法民宿总数达1939家,其中1886家为正常营业,总房间数为7751。
但保守估计台湾的民宿有5000多家,甚至估计大大小小的民宿有10000多家。但由于民宿经营者的涌入,民宿质量良莠不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