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住址是现住址吗?
家庭住址是指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登记的地址。
现住址是指你现在居住的地方的地址。如果您的居住地址没有改变,只需填写相同的内容。
分机分机: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改进和规范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是公民的合法身份证件,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对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能够完全证明的下列九类事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予以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
1,公民姓名。
2.公民使用他们的名字。
3.公民的性别。
4.公民身份号码(包括证件的15位数上升到18位数)。
5.公民的民族构成。
6.公民的出生日期。
地址:你居住的地方的地址,以及你家庭的详细地址。
现住址是指你现在居住的地方的地址。如果您的居住地址没有改变,只需填写相同的内容。
家庭住址是指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登记的地址。
籍贯是指你的户籍所在地。你应该翻翻你的户口本,上面有籍贯一栏,家庭住址一栏。那是你登记的居住地。一般来说,如果填表要求你填写籍贯,那必须是户口本上的户籍地(县或市),而家庭住址是你现在居住的地方,这样你有什么事就可以联系你。
法院的地址是你现在的实际住所;户口所在地是你户籍的注册地。一般来说这两项是在一起的(一致),但是现在外出打工的人多,拆迁的人多,所以会出现户口和家庭住址不一样的情况。
如果你长期住在家里,你的邮寄地址也可以写成你的家庭住址。但是如果你在大城市努力工作,你住的公司或者租房的地方就是你的通讯地址。简单来说,邮寄地址就是我现在能联系到你的地址。家庭住址是家庭住址,是你家的地址,是父母和孩子共同生活的家。
1.户籍(所在地):指最新户口簿第一页“地址”栏登记的地址,包括当事人的户籍信息;
2.户籍地:指当事人申报出生时的户籍所在地(父母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
3.家庭住址:可以是上述地址之一,也可以是当事人家庭在居住地的具体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其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六条公民因个人原因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停留三个月以上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期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没有理由延长时间,又不具备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户口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