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所有副市长名单?

市长王立伟领导市政府的全面工作。负责监督、准备和审核。负责市政府党组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常务副市长祝建中

工作分工:

负责市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市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负责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发展改革、财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市建设、规划、土地、法制、金融、营商环境建设、机关事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驻外机构、铁路相关、军队相关等方面工作。协助市长分管监察、编制、审核工作,负责协调和承接京津冀产业转移。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乡规划局、国土局、法制办、统计局、行署、审批办、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监察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档案局、人防办(民防局)、地震局、市政府金融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协助分管监察局、编委办、审计局;协助市长协调副市长之间的工作,负责联系市人大、CPPCC、各民主党派、妇联、工委,以及市国税局、地税局、国家统计局葫芦岛调查队、人民银行、银监局、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完成市长临时交办的任务。

副市长朱筠

工作分工:

负责督促分管部门主要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分管部门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负责。负责文教卫生体制改革,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产业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文物局)、教育局(体育局)、卫生计生委、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红十字会;负责联系葫芦岛的高校、市文联、共青团。完成市长临时交办的任务。

副市长胡伟

工作分工:

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第二产业发展、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产业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科技、交通、环境保护、国有资产监管、民营经济、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产业局、中小企业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国资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葫芦岛经济开发区、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负责联系市公路管理局、总工会、工商联、市科协、老科协、葫芦岛央企、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葫芦岛分公司、中国石油东北销售葫芦岛分公司、中国石油辽宁葫芦岛销售分公司、烟草专卖局、葫芦岛供电公司、各电信运营商、市通信管理处。完成市长临时交办的任务。

副市长黄晓霞

工作分工:

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三产业发展和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商事制度改革,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产业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开放、对外合作、对口支援、口岸建设、旅游、招商引资、工商、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和台湾省事务。

分管市商务局、贸促会、招商局(合办)、旅游委、民委(宗教局)、工商局、港埠局(港务局)、滨海办、外事办(侨办)、台办、吕雯集团、物资集团公司、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负责联系市侨联、友协、葫芦岛海事局、葫芦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边检站。完成市长临时交办的任务。

马副市长

工作分工:

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一产业发展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产业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水利、林业、海洋渔业、民政、扶贫、青山水库工程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农委(动态监督局)、水利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民政局、供销社、扶贫办、残联、水务集团、农业科技示范区;负责联系兴城市水果研究所、市气象局、水文局。完成市长临时交办的任务。

副市长孙婷

工作分工:

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司法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信访局、司法局、消防局;负责联系葫芦岛军分区、法院、检察院、国安局、海警一总队。完成市长临时交办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