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传
1984.08-1985.06,四川省璧山县工业局科员。
1985.06-1990.08,四川省璧山县经委委员,主办委员(其间:1986.09-1989.06,西南财经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自考专科学习)。
1990.08-1993.04,四川省璧山县乡镇企业局副局长,乡镇企业协会主席。
1993.04-1995.08,四川省璧山县二轻工业局党委书记、局长(其间:1995.01-1995.07,在市委党校第九期青年班学习)。
1995.08-1997.06,四川省璧山县委常委、县委政研室主任、体改办主任。
1997.06-1997.10,重庆市璧山县委常委、县委政研室主任、体改办主任。
1997.10-1998.438+0重庆市璧山县委常委(分管经济工作)
1998.01-1999.06重庆市璧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1999.01被评为高级经济师(期间:1996.09-1998。1996.04-1998.06,兼任璧山县盐井河水库扩建工程党委书记、总指挥)
1999.06-2001.07,重庆市璧山县委副书记(正县级)、西藏自治区芒康县委书记(援藏)。
2001.07-2003.02,重庆市渝北区副区长(其间:2002.05-2002.11,任上海市静安区区长助理)。
2003.02--2007.02,重庆市渝北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区直机关党工委书记(其间:2002.03--2004.05在西南农业大学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习,获农业推广硕士学位)。
2007.02--2012.02,重庆市渝北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其间:2007.09--2008.01,在中央党校第七期学习)
2012.02-2013.04,重庆市渝北区委副书记(其间:2010.07-2012.12,在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管理哲学博士班学习)。
2013.04-2016.05438+0两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
2016.01-2016.02,重庆市北碚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代区长、党组书记。
2016.02-,重庆市北碚区委副书记、区长、党组书记。
重庆市第三届、第四届党代会代表,第四届市人大代表,第二届CPPCC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