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博士在包头的简历
李春年中进士后,急于实行均税,上书皇帝,“请求改朝换代,富国强民”。惠宗觉得不合时宜,加上内乱和社会动荡,所以李春年没有得到及时任命,他住在家里。鉴于当时税收不均、税额平均、负担合理的弊端,同时为了取得经验,村名丰田更名为田杰。
直到南宋绍兴二年(1132),李春年才成为宣州宁国县令,后又转战宁国军推官。他在宁国郡任职期间,正值南宋初,北宋灭亡。政局动荡,人心不稳。他采取惩恶扬善的方法,用善良和威望及时稳定民心。一个伟大的公民利用社会动荡伪造地契,强行占有平民的良田。李春年得知这一情况,认真调查核实了事情的真相,责令归还侵占的,并赔偿陈近年来的经济损失,并指示他花一个小时思考华夏阁内的围墙(唐代宁国县令范发祥所建)。李春年因为及时惩罚了恶霸,得到了村民的拥护和支持。教育村民和睦相处,劝导他们种桑养蚕。试行按田平均纳税,即重新丈量土地,按实际田块的数量和质量纳税,为后来实施“边法”奠定了基础。李春年在宁国任县令时,仰慕唐代宁国县令范发祥,以其“夫为官,仆亦仆”的座右铭,用自己的言行影响县官,真正做到了“官是人民的公仆”。任宁国县令期间,“官巧敏,民咸。”
南宋初,齐放带领受难民众起义,后又带领他们到建康投杜充一票。杜充兵变后,部下四散。建炎三年(1129),齐放整顿散兵,四处掠夺,在江阳当了贼,杀了镇江知府兼浙西慰安所胡堂老,又杀了留守连,从而破了德军,包围了宣州。宋朝大盗李光川,破宁国郡,到宣州城下。成为纵横两个方向的大帅,是南宋朝廷非常头疼的事情。高宗吉四年三月,齐放被困广德军,王韬被判死刑。四月,齐方包围宣州,从广德到宣州,宁国被其蹂躏。不用说了。建安年五月许(1130),寇宁国,方坑口(今宁国市办事处蟠龙村方家冲,现已成为青龙湾水库淹没区),方志尧,率乡兵至浮石岭关(今山门东,天下木屋村大门前,原名石岭)。方志尧领兵追击,在烂泥中刺杀了他的白马将军。齐放大怒,重兵围攻方志尧。姚智的中流之箭被缴获,齐放胁迫他投降。姚智骂:“我是不是跟着贼?”小偷打破了他的头,然后离开了。
绍兴四年(1134),县令李春年得知彝族人方志尧为保卫宋朝朝廷,保当地百姓平安而献身。为了赞美方志尧的忠义,他特地许愿祭祀到死地,并将此事上报朝廷。宋高宗谥号他为“义烈”,并设庙供奉,取名“义烈龚放庙”,并合书“义烈永芳为宁川之障;正义是明确的,是保护未来的规则。”
李春年在宁国县任职期间,清正廉明,亲民爱民,深受百姓好评。宜仁县大堂献上“惜春堂”匾额,称赞他像太阳一样照耀宁国,给人以春天的温暖。明朝嘉靖年间,大堂的牌匾还叫“惜春”。
绍兴五年(1135),夏历四月,御史督办,江南东西部官员刘大中前来视察考核州县官员。经过对宁国县的暗访,发现李春年清正廉洁,政绩突出,深受全县人民爱戴。于是,我把赵构推荐给高宗皇帝,说他“勤政、查税,各有组织,请重用”。5月,宋高宗召见李春年,询问人民的利益。
李春年答:“州县已死,不容一人;夏秋两税,略作处理,费用自负。”因为没有为圣家歌功颂德,说话诚实坦率,没有得到重用,而是被提拔到洪州(今南昌)当了法官。
李春年在以后的仕途中,决心摆脱时代的弊端,按照孟子“仁政从经济界开始”的政治主张,与经济界打交道。李春年带领住建部沧浪王等官员到平江府(今苏州地区)进行经济圈试点。他主持以首都为单位,命令官户和私户按照公式写出户主姓名、田地面积、四个方位、土色、土墩断面和来源(买卖或祖产),并附上田地图。然后测量,以五尺见方为一步,六十步为一角,四角为一亩,算出亩角。然后登记车主姓名、人口、田块数量、质量、税额等。,并建立“砧基”。花了五个月才回到北京。高宗皇帝看到了将户籍、地籍、税务登记合二为一的“薄砧基”,实现了“民有定产、产有定税、税有定征”土地所有者通过登记纳税,政府通过薄纳税,这一点很清楚明确。高宗皇帝非常高兴,立即提拔李淳年为侍郎,让他制定了《境界法》。根据试点经验,李春年写了24篇《境界法》。高宗皇帝又颁布了一道圣旨,将“净界法”推向全国。如果一个官员破坏或妨碍净界法,他将被判处监禁。经贸所更名为户部经贸局,对全国的土地、税务进行统一指导和管理,审核各路、府(州、军、监)县的经贸档案。各州和县也设立经济边界局或办公室,由住房部经济边界局直接管辖。
“经济边界法”正在全国紧张实施。在“越界法”实施较好的地区,查出了隐藏的田地和住户,达到了税收均等化的目的,效果显著。稳定了民生,发展了生产,不同程度地缓和了阶级矛盾。它得到了农民和小地主的支持,也得到一些清官的支持。但侵犯了大地主和一些官僚的个人利益,他们集结起来攻击李春年。绍兴十九年(1149)的一天凌晨,正当李纯年总结并向汇报《靖洁法》的实施情况时,还没等他说完,秦桧怕自己篡改《靖洁法》、假传诏令、暗中增加百姓赋税的阴谋被揭穿,立即指示心腹殿中的钦差大臣曹骏弹劾李纯年”推荐刘大中。如今地界已定,若不遣官回真人,将军明后年私嫁,保家之罪不可遏。”为了平息众怒,宋高宗“失了初衷”,意思是他没有按照自己的本意去做,只是撤了官。但这并没有否定“境界法”。
从此被贬江州(今九江)、宣州,直到绍兴二十四年(1154),即秦桧死正月,被定为宣州年。当时在歙县紫阳书院读书的朱,很尊重李春年的道德知识,经常到宣州求教。他们志趣相投。五十九岁时,比他小三十四岁的朱成了“被遗忘的朋友”他对朱的影响很大。后来朱在漳州任知府时,多次上书孝宗、光宗,要求漳州、泉州、汀州实行“经界法”,继承和发展了李春年的事业。
绍兴二十五年(1155)正月,李春年任左中大夫,知梧州(今金华)。为了鼓励当地农民发展生产,他效仿西汉的桑弘羊和北宋的王安石,建立了“平役”。把政府多余的钱以两分钱的利率借给农民,有效地遏制了高利贷;并且在自愿的原则下,实行农副产品统购统销,有效抑制富商富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组织农民加工农副产品,办农民办公室,代养当天卖不出去的猪羊。本是利国利民之举,却侵犯了富商富户的个人利益,被朝廷右官凌哲弹劾,称其为“平役”。实际上,他想尽办法从一个县获得贷款,篡夺了百姓的利益,然后每天向百姓借官钱,牟取其利,却没有涉及李春年从中谋取私利。高宗只听了一面之词,绍兴二十六年(1156),又被革职。
60岁时,他回到家乡创办新田书院,教导农村儿童,潜心学习,著书立说,并带着《易捷》和《疑问》两卷去出版社出版。宋孝宗隆兴二年(1164),李春年在家中去世,享年68岁。
李春年一生忠君爱国,勤于政事,生活节俭,锐意改革,不畏强权,投身经济界。他对古代税制改革做出了巨大贡献,成为南宋的财政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