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一府两院”?

“一府两院”特指“政府”、“法院、检察院”

NPC与政府、法院和检察院是什么关系?

李伯钧

在中国,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国家机关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运作。这就决定了全国人大与政府、法院、检察院(以下简称“一府两院”)的关系:

1,决策与执行的关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行使立法、重大问题决定、选举、任免、监督等国家权力。全国人大作出的法律和决定,必须由“一府两院”执行。

2.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人大代表人民,有权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一府两院”必须依法向NPC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NPC的监督。

3、协调工作的关系。全国人大和“一府两院”虽然职责不同,分工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反映和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并在此前提下合理划分国家行政权、司法权和检察权,既避免了权力的过度集中,又避免了不必要的制约,使各国家机关既能各司其职,又能相互配合,协调开展工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是由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正确认识和处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国家各方面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中国人大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