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法律适用是什么意思?

问题1:“法律适用”的含义是什么?定义1:

广义的法律适用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职能和程序,运用法律的一般规定解决具体问题的活动,包括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狭义的法律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适用法律的一般规定办理具体案件的专门活动。

出处:三峡库区移民法适用现状,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朱敏,2000年。

摘要:通过对三峡移民案例的成因、特点和法律法规体系的分析,指出了现有三峡移民法律法规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移民法在三峡库区适用的困难。为有效研究三峡移民法的适用提供了必要的前提和有针对性的研究对象。

定义2:

法律适用是指将法律规范适用于具体案件以获得判决的全过程。在法律解释学中,它是指将未决案件的事实置于规范的要素之下以获得具体结论的一种逻辑思维过程。

出处:民法适用中思维方式的重构王王2004年。

摘要:传统大陆法系法官所奉行的三段论思维方式在面对简单案件时是有效的,但在疑难案件的审理中,由于三段论所要求的逻辑严密性,普遍的法律规则难以保证三段论推理大前提的“真”,因此需要转换三段论思维方式,在法律适用中区分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在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的互动中推进法律适用的进程,从而保证裁判。

定义3:

广义的法律适用是指专门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授权单位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特定的人或者组织适用法律规范的专门活动。狭义的法律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运用法律规范处理案件的活动。

源于:法律适用中的平民期待及其影响《现实主义》李银生2002年

定义4:

一般情况下,法律适用是指在具体法律事实出现后,将其归类为相应的抽象法律事实,然后根据法律规范对抽象法律关系的规定,形成具体的法律关系和法律秩序。

出处:2005年鲁鹏吉首大学政治艺术学报(社会科学版)《小说》。

摘要:作为一门艺术,法律不是隐喻,而是另一种视角的素描。虚构是一种不可辩驳的虚构,它作为法学的主要研究对象,广泛存在于法律和政治现象中。这些小说作为认知实验并不具有意义,但其本身具有现实意义和终极价值。它不仅帮助人们做出正确的判断,而且帮助人们采取必要的行动。

定义5:

法律适用是指在国际经济活动中,采用哪个国家的法律来处理争议。合同双方选择的国家的法律称为准据法。法律的适用与司法控制权有关,即选择哪个国家的法律,该国的司法就有管辖权。

来自:金康合同解读中国远洋公告1998曹玉堂

摘要:第19条法律和仲裁。法律和仲裁(a)本租船合同应受英国法律和任何其他法律的管辖和约束。

定义6:

一、行政法解释的条件:行政法的适用根据法理学的一般观点,法律适用是指[2]“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职权对特定事项适用法律规范的活动。

缘起:《论行政法解释的发生条件和存在形式》,载《河北法学》,黄主编,2005年。

行政法解释是行政法适用中不可或缺的环节。但是,由于行政法适用的特点和现代行政法治的要求,决定了行政法解释必然存在于行政机关的解释和司法机关的解决之中...> & gt

问题2:法律适用的含义。如果你用法律的逻辑和基本原理去分析你的问题本身,你会发现你没有把你的问题问清楚。任何概念都是有限的,即有相应的语境,“法律适用”的含义在不同语境下有一万种解释,不能一概而论。

“法律适用”可以指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运用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对于司法部门来说,可能是司法过程中对法律的理解和解释;对于法律纠纷的当事人来说,它可能是在纠纷解决过程中对各自行为合法性的法律参照。这些都可以说是广义上的“法律适用”。“法律的适用”也很可能与其他词语一起出现,如“法律的适用范围”。仅这一表述就可能指某一特定法律法规适用于什么行为、主体和客体——简而言之,答案在不同的语境和限制下是千变万化的。

在司法机关的司法文书中,特别是在下级法院原审案件二审程序的二审判决书中,会有下级法院对原审案件“适用法律错误”的结论。这里所指称的可能包括下级法院对法律纠纷本身应适用的法律的错误选择(但这种情况很少发生),也可能包括对所引用的法律的错误理解、使用和解释。

以上只是一些列表,请明确问题的定义和脉络后再做补充回答~

问题3:法律优先原则是什么意思?所谓法律优先,是指下一级法律规范比下一级法律规范更有效。包括(1)根本法优于普通法;(2)上位法是由于下位法;(3)新法优于旧法;(4)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问题4:你说的法律适用规则是什么意思?简而言之,法律规则是法律规定的规则和条例,包括假设、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比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就是法律规定。

因为法规很多,统一部的法律文件中也有很多条款,如何适用这些条款,尤其是这些条款相互冲突时应该先适用哪一个,是个问题。这时,法律适用规则就出现了。它解决了如何协调和适用既定法律规则的问题。比如上位法优先于下位违法法,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这是最典型的适用法治。

问题5:法律适用和法律使用的区别?法律适用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特定的法律关系和法律秩序在出现后,通过将特定的法律事实归类为相应的抽象法律事实,然后根据法律规范对抽象法律关系的规定而形成的。

法律的使用是老百姓的口头语言,是不规范的。

问题6:简述法律的适用范围应为适用范围。法律的适用范围是指法律的时间效力、人的效力和空间效力。(1)时效是指法律生效的时间和结束的时间;(2)空间效力是指法律生效的区域(包括领海和领空)。一般国家法律适用于全国,地方性法规只在本地区有效;(3)对人的影响是指法律对谁生效。如果有些法律适用于所有公民,有些法律只适用于部分公民。

问题7:法律适用是什么?5分是指一部法律颁布后生效,然后用来处理生活中的具体问题,也就是法律的适用。

问题8:你说的法律优先适用是什么意思?法律优先原则是指在上一级法律规范已经规定的情况下,下一级法律规范不得与上一级法律规范相冲突;如果前一个法律规范没有规定而下一个法律规范有规定,那么一旦前一个法律规范对这个问题作出了规定,下一个法律规范就必须服从前一个法律规范。实践中,如果法律、法规、规章都规定了某一事项,而法律、法规、规章与法律不一致的,适用顺序依次为法律、法规、规章。这是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管理时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法律优先适用原则包括基本法优于部门法;部门法优于地方法;新法律优于旧法律。

例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本规定出售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房屋买卖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市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承租人而出售租赁房屋或者有其他侵犯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这两个规定是有冲突的,但是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人民通信的意见就无效。

问题9:法律的适用对象和范围法律的适用范围是指法律的时间效力、人的效力和空间效力。(1)时效是指法律生效的时间和结束的时间;(2)空间效力是指法律生效的区域(包括领海和领空)。一般国家法律适用于全国,地方性法规只在本地区有效;(3)对人的影响是指法律对谁生效。如果有些法律适用于所有公民,有些法律只适用于部分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