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死刑吗?

香港没有死刑。英国从65438年到0965年废除了死刑。香港作为当时的英国殖民地,跟随宗主国从1966开始停止执行死刑。

那年处决的最后一名犯人是越南人黄启吉。黄其基在深水埗永隆街刺死一名中国籍男子,照例被判死刑。黄向英国最高法院上诉庭及枢密院上诉,仍维持原判。最后判了1966 11 65438。

不过,香港的法律仍然保留死刑,法庭也会依法判处犯人绞刑。但所有当时被判刑的死囚都会被女王或总督自动赦免,被判终身监禁。

1993年4月,香港修改立法,将无期徒刑定为最高刑,正式废除死刑。1997年7月香港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后,没有恢复死刑。

扩展数据

死刑早在文明之初就已存在,但迄今已有超过一半的国家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废除了死刑。中国、美国、日本、新加坡等75个国家仍保留死刑。在发达国家中,美国、韩国(仅保留,很少或不执行)、日本和新加坡仍保留死刑。

到2015,大部分欧洲国家都废除了死刑,一方面是基于“人道主义”。欧盟委员会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费代丽卡·莫盖里尼(Federica mogherini)表示,没有一个执行死刑的国家可以指望获得欧盟成员国资格。莫盖里尼在发言中指出:“只有未执行死刑的国家才能成为欧盟成员国,这是我们的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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