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峁村5年规划
法律分析:本次规划范围为铜山区行政辖区内,总面积1,871平方公里。规划对象为城镇建成区以外的所有自然村,即288个行政村和1.254个自然村。包括17个镇和3个农业街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和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