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存款“下架”,银行做应急预案。

借助互联网平台流量,为客户提供低门槛、高息的存款产品,是近年来一些银行揽储的重要手段。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点名银行与互联网平台合作的存款产品,称这种模式突破了地方法人银行的地域限制;而且这类存款的流动性特征不同于传统储蓄存款,给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带来了新的问题;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此类金融业务属于“无证驾驶”的非法金融活动,应纳入金融监管范围。

“目前我们还没有接到监管部门的通知,我们在互联网平台上的产品还在销售。同时,我们最近也增加了这些平台上的额度,并且已经做好了应急预案。”一位银行人士表示。

规范“不合规存款”风险

上述银行人士坦言,目前该行尚未收到监管部门的政策。“如果政策没有来得这么快,我们还是希望在平台上卖一段时间。我们最近也增加了互联网平台渠道的存款产品量,希望最后能多卖一些。”

Sack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表示,从监管角度来看,互联网存管主要存在以下风险:一是跨区域风险。监管认为,地方法人银行突破地域限制,存款业务拓展至全国;二是流动性风险。监管认为,互联网平台存款的独特属性对中小银行的流动性管理构成挑战;第三是运营合规风险。跨区域风险中小银行依托互联网平台,与异地储户进行远程交易。存款人的实名认证和尽职调查不同于线下交易,可能存在潜在的合规风险;第四是第三方中介的风险。监管认为,近两年多家银行在互联网金融平台推出存款产品,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此类金融业务,属于“无证驾驶”的非法金融活动。

“通过互联网平台,部分银行实现了跨区域展业,进而涉及地方利益和风险处置责任。”一位股份行人士指出。

苏说,金融监管也开始了“数字化转型”的路线。截至目前,《商业银行网络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出台,6月5438+2月65438+4月,银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未来有望出台后续的《商业银行互联网存款管理暂行办法》等类似文件。

针对互联网平台存管的风险,互联网财富业务管理专家王永生指出,第一个方面在于银行的操作风险。例如,银行资产业务和贷款业务的高逾期率可能会影响现金回收和银行的稳定性。如果出现舆论挤兑,会带来流动性风险;第二个方面是监管政策的暂停,或者银行赖以合作的互联网平台的合作中止,可能导致吸储规模急剧下降,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急剧增加。地方银行,尤其是农商行、村镇银行,可能不希望看到通过互联网跨区域展业。第三个方面是互联网平台的风险。一些互联网平台可能经营不善,导致客户信息泄露,或者从事高风险业务,可能影响互联网平台的运营稳定性,使后续客户服务难以为继。

私人银行存款产品“豁免”吗?

长期以来,私人银行的存款产品占据了各大互联网平台的“C位”。线下网点受限于“一线一点”。民营银行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推出存款产品,成为其吸收存款、缓解流动性压力的主要手段。

苏认为,互联网存款管理趋严,受影响最大的群体是中小银行,因为中小银行的资本补充渠道不如大银行,对存款依赖度高。特别是民营银行因为网点少,对网上存款的依赖度更高,中小银行的负债端将面临挑战。

据某头部消费金融公司总监介绍,互联网存款产品都是基于互联网平台。如果限制互联网平台,民营银行和中小银行吸收存款的冲动就会受到限制。当然,民营银行在吸收存款方面有先天不足,监管应该给他们留个门。

“从长远来看,我们还是要加强自己渠道的建设,指望第三方肯定不现实。”上述银行人士表示。

业内资深人士王建辉指出,对于民营银行来说,业务拓展需要一定的自我约束,比如设定相应的互联网存款比例,多少从本地获取,多少从异地获取,了解本地和外债资产匹配是否合适等。如果外债过高,可能会对资产结构产生影响,需要自我调整。同时,民营银行要在异地获取、互联网行政许可、相关合规备案等方面多下功夫。此外,监管部门还需要具备一定的灵活性和平衡能力,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允许民营银行适当利用互联网渠道满足自身发展,提升竞争力,丰富市场多元化。

针对监管趋势,苏对中小银行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明确业务结构。用监管的原话来说,“部分银行依托互联网平台吸收存款,存款结构发生较大变化”,“部分已占存款70%”,“一定程度上替代了同业融资”。由此可以推断,监管认为依靠互联网平台吸收存款有风险。机构需要明确自己的业务结构和规模比例,放慢节奏,过关。二是评估监管指标,如流动性匹配率、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核心负债率等重要监管指标,进行压力测试,制定上线跑路相关处置方案;三是加紧平衡收入结构,做好客户精细化运营。银行需要居安思危,做好客户留存,不能过度依赖高息吸收准备金。新法规即将出台。在这个阶段,重要的是预测形势,及时调整,果断减缓甚至停止饮鸩止渴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