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京女职工50岁退休新规

2023年南京女职工50岁退休新规如下:

1,男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按照劳动鉴定程序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满十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满九年或者从事其他有害健康工作满八年的,退休年龄为男五十五岁,女四十五岁。

报废审批程序如下:

1、企业职工退休的审批,按养老保险缴费渠道实行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制。对未实行养老保险费属地管理的企业和北京市11行业、16系统的企业,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职工退休审批,对已实行区县养老保险费属地管理的企业,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职工退休审批;

2.难以确定职工出生时间的,应当结合居民身份证和档案确定。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3.企业申报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须持有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结论《职工劳动鉴定表》,否则不予批准办理退休、退职;

4、提前退休工种的范围,应严格按照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部门批准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文件》的规定,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目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后公布,公布前按原特殊工种的要求进行认定。行业内批准提前退休的工种和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行业所属企业,其他行业和企业不得参照。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提前退休的工作范围。

综上所述,从事过两个及以上提前退休工作的人员,其在某个提前退休工作岗位的工作年限达不到提前退休工作年限的,可以将其在两个及以上提前退休工作岗位的工作年限相加,按照从事提前退休工作岗位所需的较长工作年限执行。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和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这一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