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地质资料管理的安全工作

李杰

(中国石化华东分公司信息管理中心,南通225300)

本文就地质资料存储和利用中遇到的涉密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就确保地质资料的安全、保密和开发利用阐述了自己的看法。

地质数据;管理;保密

地质科技档案是国家档案和地勘单位地质成果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地质科技档案是指在地质勘探、地质科学研究等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档案。地质科技档案(以下简称地质资料)的管理直接影响地勘单位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命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地质资料的利用价值越来越大。具有商业秘密的地质资料是地勘单位档案的核心和精华,是档案保存的重点。

1做好地质资料的保密工作。

1.1绝密地质资料的管理和保密

绝密地质资料是地勘单位的核心机密,必须做好绝密地质资料的管理。

(1)绝密地质资料和非绝密地质资料分开保管。设置保险柜、安全锁、防盗报警器等相关设备,从硬件上保证绝密地质资料的安全。

(2)提高绝密地质资料管理人员的素质。由于绝密地质资料管理者的特殊地位,他们具有知密早、知密多、知密深的特点,更有责任保守企业秘密。因此,绝密地质资料管理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地质资料保密工作的质量。绝密地质资料管理人员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和高度的保密意识,不仅要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处理事情要有明确的程序,还要防止绝密内容“隐形”地储存在脑子里,以防泄密。

(3)加强绝密地质资料的日常管理。绝密级地质资料的查阅、移除、销毁等步骤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必须经指定的* * * *批准,并认真履行登记和签字手续。未经授权,任何人都无权访问它。绝密级地质资料使用后应及时清理和检查。发现保密和泄密问题时,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补救措施。

1.2做好档案保管期限和保密期限的区分。

确定保管期限的原则是正确分析和认定地质资料内容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根据需要综合确定地质资料的保管价值,准确确定地质资料的保管期限。《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规定》规定,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30年,机密级不超过20年,机密级不超过10年。保密期限超过1年按年计算,不足1年按月计算。

1.3地质资料分类的变化

在地质资料存储过程中,其分类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文件的实施而变化。基本的变化是加密、解密和解密。其中,总的趋势是减少加密,直至解密。变化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保密范围的变化。第二,机密文件的作用已经改变。比如密级文件原来的指导作用已经不适合现在的工作了,已经失去了指导作用。因此,备案单位废止了此类文件,密级自然解除。第三,保密时限变了。以前保存的地质资料密级文件只标注了密级,没有保密期限,大部分已经超期。比如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绝密文件,大部分都需要按照保密法的要求进行解密,这既反映了历史上密级的不足,也说明了地质资料解密和管控的紧迫性。因此,应根据地质资料分类内容的变化掌握分类标准,防止分类过高或过低,分类周期过长或过短。

1.4做好地质资料分类调整工作。

(1)认真贯彻保密法精神,在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大力协调的基础上,重点解决两个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解密和控制的时间标准、涉密内容标准和保密标准,确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二是要主动接受保密部门对涉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齐新要齐心协力做好地质资料涉密文件的检查鉴定工作,严格划清秘密与非秘密的界限,确定哪些地质资料可以公开使用,哪些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哪些不能使用,为今后进一步提高涉密地质资料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建设水平奠定基础。

(2)建立新的法律秩序。分类地质资料的变更和调整既要立足于当前的实际工作,又要着眼于长远。为适应保密地质资料系统化、规范化的需要,应建立以下三项制度:一是建立保密期限界定制度,以便到期自行解密;二是建立加密的通知制度。对已提前解密或在保密期内提前更改的涉密文件,要发出通知,告知地质档案室,以便做好衔接工作,及时掌握,及时更改;三是建立涉密地质资料接收标准体系,加强涉密地质资料标准化工作。

(3)加强涉密地质资料的科学管理。过去,密级和非密级文件往往混卷保管和提供,造成了秘密随时可能扩散的危险。因此,可以采取分段管理的方法,包括:今后一般档案检索只提供检索到的内容,不提供含有机密文件的原始卷;对外供卷时,采取封存与调查地质资料无关的保密文件等措施,将保密文件特别是绝密文件存放在单个箱子内,彻底解决保密和非保密文件混卷的问题,堵塞供应和利用过程中因混卷造成的保密扩散的漏洞,解决今后保密地质资料档案分散集中、调密不便的问题;在归档单位的地质资料中按文件分类编制目录、卡片和机读目录,建立保密文件的统计台账和存放位置索引,为科学管理、准确掌握和有效保密创造条件。

2 .做好地质资料利用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2.1做好地质资料利用中的监管工作。

地质资料利用监管是地质资料利用过程中做好保密工作的重要措施。能够有效发现和制止地质资料利用过程中各种不利于地质资料保密的不良行为,从而利用地质资料,保证地质资料的完整和安全。具体来说,对地质资料利用的监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

(1)系统建设。地质资料利用的规章制度一般包括阅览制度、借阅制度和复制制度。规章制度对地质资料利用的规定应严密简明,便于实施,并在实践中认真总结,不断丰富和完善。

(2)团队建设。负责利用服务的地质资料管理人员是利用制度的直接实施者,对地质资料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一是政治素质好,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爱地质资料和地质资料事业;二是专业素质,要有专业知识,熟悉地质资料保管内容,熟悉地质资料法律法规;三是文化素质,要求文化知识水平高,能够总结分析利用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把握利用工作的规律。

2.2正确处理地质资料保密与利用的关系。

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也是地质资料管理人员的神圣职责。然而,受传统保密观念的影响,地质资料工作普遍存在重保存轻利用、利用不足的现象。涉密地质资料是应该保密的,但保密的目的之一是为了使用,是受时间、地点、范围限制的。保护而不利用,只会失去保护的意义和地质资料的价值。当然,使用必须在保密的基础上,无限制的使用会对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所以保密和利用都很重要,切不可偏颇。

3 .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对地质资料的保护

随着电子信息的快速发展,地质科技文献资料的形成和地质资料的复制已逐步进入电子化阶段,尤其是地质资料复制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3.1防止复制过程的泄漏

每一个地质项目都离不开成果报告的建立、设计和复制,所有的数据都是从计算机中电子化处理出来的。如果不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制度,信息很容易从这个阶段丢失和泄露。原因有二:一是泄露涉及计算机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保密意识。如果没有对工作人员进行约束的制度和措施,很可能随时有意无意地泄露信息;其次,电子文件信息的保护还面临着一个不可忽视的隐形杀手——计算机病毒。计算机病毒是一种程序,它可以通过修改其他程序并嵌入自己的副本来感染其他程序。这样一来,电子文档的信息随时都有被修改、窃取甚至销毁的危险。因此,如何保护地质资料电子文件信息不受破坏,顺利完成各项工程成果的准确复制,是地方勘查单位不可忽视的问题。具体来说,如何防止电子地质资料在复制加工过程中的泄密,是当前地质资料管理中的一个难点和重点。

3.2复制过程中报废地图的处理

个别单位往往采用撕碎-装袋-当废品卖的方法来处理机房的报废图纸。这种处理从档案保密的角度来说是非常不规范的,泄密的可能性很大。我认为,废弃的地图应该进行分类,分类后的地图要认真对待,并指定专人负责,在专人监督下销毁。少量可以烧掉,如果大量可以用碎纸机碎成纸屑卖掉,保证信息安全。

3.3自动化办公设施的普及给安全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

所有的地质项目组都配备了电脑。目前,每个项目负责人的电脑里都存储着各种成品或半成品的地质资料,无形中给统一管理地质资料、防止资料泄露带来了困难。还有就是网络的连接,增加了数据泄露的概率。如果数据拥有者没有良好的基础素质,数据泄露的可能性很大。例如,近年来,为某公司编制的地质成果资料在正式提交给该公司之前,发现另一家公司已完全拥有该成果资料(包括电子版),由此引发合同纠纷。像这样的事情发生有很多原因。建议将所有涉密电脑与网络进行物理隔离,并及时备份相关内容,以防意外。当然,电子技术的迅速普及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为数据传输提供了巨大的空间,也为地质资料的保密工作带来了困惑、困难和新的任务。因此,地质资料保密的重点和难点发生了变化,单纯依靠资料室的保密资料是不全面的。

总之,地质资料的保密是地勘单位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一定程度上,单位领导对档案的重视程度和全体员工的保密意识直接关系到档案保密工作的质量。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制度,防止地质档案流失和泄密,是我们面临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