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望贵州,明晰“五权”,用好扶贫资产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不断加大扶贫投入,各地实施了一大批扶贫项目。由此形成的大规模扶贫资产,既是扶贫成果的积累和沉淀,也是乡村振兴发展的物质基础。要充分挖掘潜力,撬动乡村振兴。
作为中国贫困面积最大、贫困程度最深、贫困人口最多的省份,贵州拥有全国最大的扶贫资产。近年来,贵州探索如何通过“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的拆分改革,提高扶贫资产使用效率,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产权清晰资产有身份证。
“我们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投入的各类扶贫资金形成的扶贫资产进行了摸底,发现全省涉及的项目资金规模为4091.1.3亿元,形成资产3989.79亿元。”贵州省乡村振兴局副局长何成山说。但目前一些扶贫资产分散在各部门、乡镇,有的权属主体不清。“想用的不能用,能用的不能用。”
如晴隆县利用扶贫资金建设羊圈约65438+万平方米。后来因为技术和市场原因,分布在各个乡镇的羊圈都闲置了。“因为乡镇一开始就不是产业运营的主体,一直没有羊圈等闲置扶贫资产的使用权。有的农民想租,不知道找谁。”晴隆县沙子镇镇长曹勇说。
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贵州推进符合条件的扶贫资产分类确权登记。具体来说,家庭资产原则上归农民所有;公益性资产,项目完成后应当及时移交,并按照行业相关要求进行确认和管理;经营性资产,根据资金来源、受益范围、管理需要等明确权属,尽可能明确到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个人扶贫资产难以认定。原则上要认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将其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
“每个扶贫资产都有身份证。”晴隆县政协主席付明勇说,对已完成资产登记的扶贫项目,县里制作发放《扶贫资金产权证书》,明确资产的属性、性质、类别、状况、使用年限,做到主体明确、产权清晰。
“这调动了所有制主体的积极性,促进他们想办法盘活扶贫资产。”何成山说。
明晰经营权,激发项目活力
产业扶贫是调动困难群众脱贫内生动力的有力途径。面对变幻莫测的市场大潮,一些产业扶贫项目由于市场前景、技术短缺等原因,遇到了经营困难。如何避免“重建设轻管护”,增强产业扶贫项目活力?
对此,贵州探索加强后续管理,放开经营权。根据扶贫项目资产的特点,鼓励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元化的管理和运营模式-
对于成熟、盈利或有潜力的经营性资产,要努力提高市场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对经营管理困难的经营性项目资产,鼓励承包、托管、租赁、合作落实经营主体,确定经营方式和期限,明确经营各方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
资产跟着人才走,人才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市场走。晴隆县大厂镇高岭村,按照不同模式,与企业、大户合作经营7个经营项目。其中,何首乌种植、加工厂和三个农场按债权模式经营;养猪项目以租赁方式经营;一家蘑菇棒加工厂以合资模式运营。村里的账本显示,2021,村一级收到分红和租金收入45.3万元。
明晰收入权促进全面繁荣
资产收益的受益群体和使用范围如何界定?在实践中,贵州不断完善经营性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机制。
"这就要求规范分配方式,保障收益权."贵州省乡村振兴局外资处处长刘表示,坚持精准化、差异化支持原则,严禁单纯以送钱、分赃的方式分配项目资产收益。
比如,经营性资产收益主要用于巩固和扩大扶贫成果、实现乡村振兴,按照现行资产管理体制进行分配。属于村集体的资产收益,按照“村集体提出、乡镇审批、县级备案”的流程,履行民主决策、公告等相关程序后,由村委会进行分配。同时,鼓励参与村里项目的建设和开发等方式增加劳务收入进行分配;通过资产收益支持,鼓励发展扶贫效果好的新型经营主体。
姚峰说,蛋鸡养殖场现在由玉屏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经营,收益按照各乡镇、街道资金投入比例进行分成,既促进了扶贫资产的集约化经营,发挥聚集效应,又保证了偏远乡镇的资产增值更有效率,使扶贫资产从分散增收变为整体致富。
明晰处置权,盘活存量资产
在扶贫期间,实施了一些扶贫项目。有些扶贫项目涉及多个系统、多个部门,需要主动跟踪项目资金的运作或扶贫资产的使用情况,提高项目效率。
对此,贵州探索出严格的审批流程,规范处置权。据贵州省乡村振兴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属于村集体的扶贫资产处置,由村民决定,乡镇同意,报主管部门批准。审批结果及时公开,处置收入要重新安排,以巩固和扩大脱贫成果,实现乡村振兴,不得分配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经营主体投资或参股的,应明确股权的退出方式和处置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集体和国有扶贫项目的资产。”正安县财政局副局长郑表示,因自然灾害、政策因素、意外事故、开发计划、达到年限等原因需要处置扶贫项目资产的,将采取严格程序报批。对于参与项目实施的财政资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在清产核资时应聘请第三方进行评估。
2016年,晴隆县马孜乡新阳村使用46万元扶贫资金实施养鸡项目,进口合作社因经营不善存在无效存量资产。近日,县乡两级资产管理办公室在清查核实资产后,采取拍卖方式处置,现有资产及时盘活回收再利用,投入乡村振兴建设。
明确监管权,让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落实长期资产运营管理监管人的责任,才能保证资本项目在阳光下运行。
在贵州,县级政府履行全县扶贫资产后续管理的主体责任,乡镇政府负责加强扶贫资产后续运营的日常监管。村集体切实承担起对已确权到村扶贫的资产的直接监管责任。省市两级乡村振兴部门负责协调指导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据行业领域的资产管理制度和规定,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而形成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共同监督的体系。
据贵州省乡村振兴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一些地方不仅明确了资产管理运营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监管主体,还在县(市/区)、镇(乡)、村三级设立了扶贫资产办公室,具体落实监管权。同时,引导村民参与村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处置的民主决策,监督村级资产收益分配。
围绕扶贫资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晴隆县、正安县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双向跟踪”机制。横向,基于资金性质;纵向上,以资金方向为主线,跟踪每笔资金的使用结果。付明勇说,晴隆县通过项目跟踪,查出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后期管护不到位、资金闲置等问题1500余个,明确由专班跟进整改。
2018年起,玉屏县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当年项目招投标、报账、利益挂钩等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全程监控项目进度、质量、效果。项目实施后,将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扶贫绩效进行评估,效益不好的将立即整改。